审计署兰州办王芸:审计公开——审计监督效果的“放大镜”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30日】
【来源:审计署兰州办】
字号:【大】 【中】 【小】

每年审计署的审计工作报告都备受社会关注,这是因为以审计工作报告为标志的审计公开回应了公众关切,体现了对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尊重与维护,推动了社会对政府的监督。在审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的过程中,权力运行越来越透明,审计机关的各项活动都能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助推了审计监督效果的实现。

审计公开,放大了审计监督反腐败的效果。行政不透明是腐败的渊薮,是“表叔”、“表哥”、“房叔”和这“姐”那“姐”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审计机关以其特有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在充分掌握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发挥监督职能,确保了审计公告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政府部门公共财政管理的过程和结果,从而使审计信息公开成为重要的政府信息公开。近年来,审计公告发布的频率越来越高,公告内容不断完善,涵盖了中央国家机关预算与其他财政收支、中央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地方重大跨区域项目、审计整改、移送结案、重大自然灾害以及社会捐赠项目等。2014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更是对一大批违规部门进行了“点名”通报,更多涉及浪费公帑、屡审屡犯的“牛皮癣”问题公之于众,让更多的外部监督力量有机会参与到监督中来,让公众监督的阳光照进权利违规运行的“暗箱”,让相关部门及领导更加敬畏规则,形成一个不敢腐、不能腐的社会环境。通过审计公开,审计监督不仅发挥了“反腐利剑”的作用,还实现了“反腐之盾”的功效。

审计公开,放大了审计监督推动制度完善的效果。审计不仅要对经济社会运行进行“体检”,更重要的责任在于从体制机制角度“对症下药”。如何将病看得准、药开得好,仅靠审计人员的才智是远远不够的,审计人员必须学会做“乘法”,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学会借势、借力。通过审计公开,公开审计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及审计建议,使公众参与立法、政策的制定、实施等细节的考察,并从制度上回应公众的监督,使其意见表达能够在实质上影响、修复公共政策,从而使得公共政策、决策真正体现民意、符合民情,更具有可操作性,审计监督真正发挥出“四两拔千斤”的效应。

审计公开,放大了审计监督促整改的效果。审计监督的最终目的并不是要让多少贪官污吏倒掉,或是计算为国家避免了多少损失,而是要切实促进整改。由审到改,有赖于被审计单位的积极配合,也有赖于公众的监督反馈。审计公开扩大了社会对审计结果的知情权,便于社会和舆论直接参与监督,将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的强大合力。在众目睽睽之下,公开审计结果会给被审计单位产生巨大压力,这种压力将促使被公告单位主动、迅速地去抓好审计整改措施的落实,并促进政府及其部门领导更加重视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由此,公众的积极参与和有效反馈在政府和公众之间建立起良性互动的沟通渠道,促使相关部门提高整改和规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政府及公共部门的工作绩效,实现善治。

审计公开,增强审计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必须保证事实准确、证据充分,处理、处罚的尺度把握正确,所作的审计评价和结论经得起社会公众的推敲。为此,审计机关必须自觉加强自身素质,提高审计质量,切实发挥好审计监督职能。与此同时,审计公开在增加社会公众知情权的同时,提高了社会公众的法律和权利意识,促进纳税人对国家审计的了解,进而缩小对国家审计结果不合理的期望差距,客观地看待被审计单位的“屡审屡犯”和国家审计的“屡犯屡审”、由“审计风暴”到“审计疲劳”的审计悖论,增强社会公众对审计机关的信任,为审计监督主动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总之,审计公开,是建设透明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审计监督作用的重要推力,审计机关应不断完善审计公告制度,从公开内容、方式等方面不断完善,真正发挥好审计公开的“放大镜”作用。(审计署兰州办王芸)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