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威信县审计局: 审计工作报告要直面“问题”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2日】
【来源:云南省威信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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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通过认真研读审计署和一些地方的《审计工作报告》,有些许感悟:审计工作报告需要报告什么?哪些是报告的重点?怎样才能全面报告清楚?我认为,直面“问题”是报告的关键。

《审计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首先,要写给人大代表看,重点报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满足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预算审查职责和监督政府预算执行的职责。其次,应该写给社会民众看。由于权力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需要审计机关作为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对政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证实、公布,给公众一个交代,政府对纳税人的钱是怎么用的,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第三,应该写给审计对象看。通过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监督、鉴证、评价,让被审计单位看清自身管理存在的问题,便于堵塞漏洞、建章立制、促进规范。

作为基层审计机关工作人员,我也撰写过审计工作报告,在此过程中也有一些顾虑,对一些单位或部门存在的问题,没有直接点名揭露,比如报告中“个别单位(部门)存在XXX等问题”的提法。从近年审计署的工作报告不难看出,审计机关要顶得住压力,要敢于直面问题,大胆揭露问题。就地方审计机关而言,不管是地方政府部门、企业还是其他预算单位,只要审计发现的问题,不管是个性问题还是共性问题都要点名揭露,让地方人大看的清楚,让民众知道,也让被审计单位有“丑”藏不住。同时要认真分析,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要加大问题整改,依法追究责任促进规范管理,便能充分发挥工作报告应有的作用。(云南省威信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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