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管用的“伯乐”
刘颖(湖北省竹溪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3日】
字号:【大】 【中】 【小】

审计事业发展,人是决定性因素,审计署一直注重加强审计队伍建设,积极打牢人本之基和事业之基。为了加快审计专业化建设进程,为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为将审计队伍建设落到实处,从制度上加以保证,出台了一系列制度予以保障。“中国梦”是伟大的梦,作出应有贡献则是全体审计人员的“审计梦”,为早日实现这一目标,审计署积极发挥“伯乐”作用,大做“人的”文章,多举措搭建平台,尽力去培养人、选对人、会用人、用对人。

整合资源“培养人”。一是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加强教育培训,整合教育培训资源,以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水平为核心,大规模培训审计干部,大幅度提高审计干部素质;改进培训方式,以网络和案例培训为重点,不断健全以面授培训体系与网络培训体系相结合,以师资体系、教材体系和考试评价体系相配套,具有审计系统特色的干部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二是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加强教育培训,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大规模培训审计干部;加强审计业务培训;加强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进一步拓宽培养干部的渠道,每年有计划地安排审计署与地方审计机关互派干部到对方挂职或参加对方组织的审计项目;有计划地安排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到基层、艰苦地区,到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重大项目建设单位等培养锻炼,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两个《规划》都强调要大力整合资源积极培养人。

下派上挂“选对人”。按照《关于贯彻加强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意见的实施办法》规定,要畅通地方审计机关与审计署之间以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之间公务员挂职锻炼渠道,让人才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培养。审计署原则上每年选派30名左右干部到地方审计机关“下挂”锻炼,省级审计机关选派30名左右干部到审计署“上挂”历炼。通过这个《办法》有效实施,各级审计机关可以利用这个平台,针对性选择本辖区内的审计人员“走出去”取长补短,让“下派、上挂”收到实效。

交流轮岗“会用人”。《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8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审计人员交流等制度,避免审计人员因执行审计业务长期与同一被审计单位接触可能对审计独立性造成的损害。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要求,应对审计人员进行有效交流和轮岗。审计人员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其工作热情、奋斗精神、自我压力等诸多方面有所减退。为了消除这类问题,对审计人员进行多科室、多岗位、多行业的轮岗锻炼很有必要。通过交流轮岗锻炼,有效消除学习上的惰性、观念上的陈规、作风上的散漫、工作上的自满等不良现象和做法,有效培养知识复合、能力复合、思维复合“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审计人才。

统筹审计“用对人”。按照审计署要求,审计机关应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和推广多专业融合、多视角分析、多方式结合的“统筹审计”方式,合理利用资源,把小规模的“阵地战”与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结合起来,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结合起来,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益。特别是对重特大投资或突发事项的审计,探索采取整合分工、上下联动、重点攻关的方式,统筹审计力量打“歼灭战”,实现“阵地战”与“歼灭战”的有机整合。通过项目统筹这个平台,可以让各级参与人员在统筹中成长、在统筹中进步、在统筹中学到“见识”。

总之,全国八万审计人员要“知足常乐”,常怀“感恩”之心,真抓实干提素质,在审计署的统一领导下,以实干推动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思想、理论和业务等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能够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专业化审计队伍,为实现“审计梦”注入正能量。(刘颖)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