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三公经费”公开的思考(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审计局)
黄有水(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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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各级机关“三公经费”公开已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也是各级政府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三公经费”不仅关系到行政成本、执政成本,而且事关到节约型政府建设。目前,随着中央本级“三公经费”已纳入预入预算并随同预算及时公开,以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这一举措也正在全国逐步推进。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三公经费”支出的信息受众面积不大,透明度依然不高。因此,就地方政府机关“三公经费”公开如何推进,笔者基于基层实际,谈谈个人的认识。
    
    一、实行“三公经费”公开的必然性
    一是“三公经费”公开是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所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若干问题意见等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三公经费”要进行公开。二是“三公经费”公开是建设节约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加强“三公经费”控制,增强成本意识,根本目的就是要建设节约型政府,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实行“三公经费”公开,推动政府机关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学会过紧日子,并在节约型政府建设中提升工作绩效。三是“三公经费”公开是推动作风转变的必然要求。为转变工作作风,取信于民。十八大后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不仅推动了各部门和领导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而且对减少“三公经费”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三公经费”公开,推动内部制度完善,强化“三公经费”控制,增强透明度,以制度约束“三公经费”,从而达到转变工作作风常效化。
    
    二、加强“三公经费”审计是公开的前提
    “三公经费”是公共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支出的一部分,也是财政预算的一项内容。控制“三公经费”是国家的重要部署,也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级审计机关履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职能,必须加强对“三公经费”实施审计监督,确保“三公经费”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主要方法:一是“重点法”。按照审计署的部署,把“三公经费”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常规审计重点,使其审计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无论是预算执行审计还是经济责任审计,都要把“三公经费”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重点审计事项,周密谋划,明确方案,科学分工,创新施审,确保重点审计重点突破,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二是“专项法”。为整体反映“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揭示突出问题和根本原因,保持审计监督的经常化和科学化,采用持续的专项审计调查法。视其需要,将专项审计调查纳入年度审计计划或统一组织专项审计调查,使其常态化,只有持续性的审计调查,才能使“三公经费”在纵向和横向上具有可比性,从减增两个方面总结经验教训,深层次分析原因,提出的审计建议才有针对性,公开才具有时效性。
    
    三、推进“三公经费”公开的主要途径
    当前“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如何规范“三公经费”公开呢?笔者认识,其主要途径:一是纳入审计监督内容促使自觉公开。如果被审计单位当年接受了审计,促使被审计单位以审计报告这个“蓝本”公开“三公经费”,如果没有安排审计的单位,要求实事求是地将年度“三公经费”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审计机关在以后的审计中,要将其是否自觉公开“三公经费”纳入审计检查内容。二是统一有关指标促使规范公开。要通过审计确立相关指标,要求被审计单位统一“口径”,真实全面公开“三公经费”,不能随意自定,会计科目要规范,不能将招待费计入招商引资等专项支出,或隐匿于其它支出科目,不能将出国(境)旅游的费用计入学习考察支出,不能只将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公开,非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不公开。三是监督引导促使正确公开。要帮助解决好向谁公开的问题,县(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通过政务公开公示栏和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乡镇要向乡镇机关全体干部公开,真正将知情权和监督权交给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四是注重审计问责促使全面公开。要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三公经费”较高且有浪费或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或追究行政责任。(黄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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