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五四精神”在审计中绽放
刘颖(湖北省竹溪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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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9年5月4日,北京爆发了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爱国运动。五四运动是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的结束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中国革命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正式宣布以五月四日为中国青年节。
    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曾点燃了中华民族复兴的曙光。弘扬五四精神,要求我们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勇于担当;弘扬五四精神,要求我们崇尚理性、脚踏实地、把爱国热情转化为立足岗位、刻苦学习、发奋工作的实际行动;弘扬五四精神,要求我们正视历史与现实,学会思考和创新,敢于、善于面对发展中遇到的一切困难和问题。
    作为审计干部来讲,把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运用于审计工作当中,让“五四精神”在审计中绽放,就要敢于面对、敢于挑战、敢于碰硬、敢于担当、敢于亮剑,切实当好国家利益捍卫者、经济发展“安全员”、公共资金守护者、权力运行“紧箍咒”、反腐败利剑和深化改革的“催化剂”,为维护国家治理发挥应有的“卫士”作用。
    永葆爱国情怀。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一角色,在社会大舞台上演绎人生,爱国不一定都是轰轰烈烈,只要我们坚持共产党领导,听从党和国家召唤,拥护国家方针政策,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增强自我修养,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做起,点点滴滴积累,就会汇聚强大的爱国激情并付诸行动做好各自的工作,发挥各自效能,为建设和谐社会添砖加瓦。作为审计人,笔者肤浅地认为爱国不需要我们扛枪、拒外,更不需要我们驰骋沙场,对我们而言,最需要做的,就是实实在在做好本职工作,认认真真履行好职责即可。爱国热情既要体现在情感上,更要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必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审为民的思想观念,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和统领审计工作,增强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循诚实可信、实现和谐审计。只有恪尽职守,依法行政才能完成神圣使命,实现爱国情怀。
    促进社会发展。国家审计,是民主与法制的产物,更是民主与法制的工具。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民主法治,保障国家安全,推动落实责任、透明、法治、廉洁、公平和正义等原则和理念,改善国家治理,进而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结合践行“十八大”,审计机关要自觉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依法用权力制约权力,发挥揭示、抵御、改进和预防等“免疫”功能,站在体制、机制建设高度提出解决和预防问题的办法,在维护民主法治,保障国家安全,推动落实责任、透明、法治、廉洁、公平和正义等原则和理念,为实现“中国梦”发挥积极作用。
    维护公平正义。政府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要有法律来确定,政府不仅要按照法定权限办事,还要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没有程序的民主,就没有实质的民主;没有程序的公正,就很难保证实体公正和结果公正。当前重权限、轻程序的问题比较突出,许多损害、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往往是不按程序办事或者程序不规范造成的。为此,审计干部在履行职能时要关注领导干部是否树立程序意识,是否严格按程序办事,对违反行政程序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监督决策执行。规范权力运行,要靠法制和监督。作为审计机关重在监督,审计是依法独立行使专门监督,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促进党和政府各项惠民富民的科学决策落到实处。特别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大对涉农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土地征用补偿金、教育、卫生医疗和环境保护等资金审计力度,进一步规范资金的管理、使用,促进有关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完整。通过审计,揭示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为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规范有序运行发挥审计卫士作用。
    总之,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弘扬“五四”精神,要求广大审计干部要将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实现“中国梦”紧密结合起来,奏响爱国与进步的激昂旋律,紧跟时代,敢于探索,勇于创新,用埋头苦干的行动创造实实在在的审计业绩,在千磨万击中历练人生、收获成功,让青春在审计事业中闪光,让人生在艰苦奋斗中升华,真正放飞和实现自己的青春梦想。(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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