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打基础 关键在落实——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体会
平晓艳(陕西省兴平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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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共分26条,对公务接待的各个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我们审计机关来说,应该率先垂范学习领会文件精髓,认真监督执行,把《规定》落到实处,促进推进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
    
    首先,不断加强学习,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华社一份反映浪费行为和现象的材料上作出批示,要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最近颁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规定》正是对批示的回应和落实。作为建章立制的治本之策,这些政策的出台确实为全面、细致治理公务接待顽疾明确了方向。我们审计机关要深入细致地学习领会文件内容,坚决执行各项规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着力推进财政预算、差旅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活动公开等审计力度,促进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助推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
    
    其次,把《规定》认真细致地落实到今后工作中。今年,陕西省安排的“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的审计调查显示,由于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一些单位的领导及财务人员思想上不够重视,打擦边球,导致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的支出比例相对较高。在随后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中发现,有些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比较笼统,没有细化,可操作性不强。《规定》的及时颁布,对接待实行全过程监管,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经费预算,公开透明,建立接待清单制度,实现接待“留痕”,为我们审计工作提供有力的原始资料,使那些不属于正常接待的费用支出无所遁形,从源头上大大地降低公务成本开支。同时促使我们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相对完善、切实可行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用制度管人管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公共权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最后,我们审计人员身为公共资金“守护者”,必须把完善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目标任务。俗话说:“打铁还得自身硬”,近年来,我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审计,廉洁从审”的工作思路,教育审计干部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严把“审前、审中、审后”三道关,积极推行报送审计,杜绝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坚决贯彻执行“审计纪律十二不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工作时间长了,接触的人熟悉了,一些同志就在思想上容易松懈、放松要求,认为偶尔吃、喝没关系,存在侥幸心理。中央《规定》出台,严格和细化公务接待各项要求和标准,从源头管控,实行双向约束,全面公开,强化问责,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应严格执行《规定》要求,从一点一滴做起,常抓不懈,自警自省,坚持“依法、责任、忠诚、清廉、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大兴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之风,树立坚强的意志品质,无私无畏,推动审计事业持续稳定发展。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十八大召开以后,中央的反腐力度不断加大,随着一大批腐败分子的落马,表明了党和国家对反腐倡廉的决心。作为经济监督的执法机关,我们应切实履行反腐倡廉的职能,大力落实《规定》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不懈,为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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