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化改革决定看审计工作要点
朱晶 (审计署哈尔滨办)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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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胜利召开,这次会议是在中国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会,它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未来方向。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刻阐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未来方向,详细部署了深化改革的战略重点和推进方式。特别是其中反复提到的“推进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内容,既为新时期审计工作明确了方向,也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我们首先要认真学习会议决议,把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在实际工作中,要以推进和完善国家治理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完善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抓住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审计重点,深化审计内容,提高审计质量。结合决定中关于改革重点领域的内容,我认为审计机关应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以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增强预算透明度为出发点,做好财政审计工作。
    《决定》指出要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优化收支结构,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增强中长期财政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以事权合理划分重新确定财力配置;建立和完善基础性财税制度;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关注现行财税体制中运行不畅和效果不佳的情况,注重从机制、体制和制度上揭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提高财税政策实施效果,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和转移支付审计,关注三公经费使用和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率和效果,推动审计结果公开制度,提高政府执政成本的透明度。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动态化和常态化的审计监督,揭示问题,防范风险。
    
    二、以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效率为着力点,开展企业审计工作。
    《决定》提出要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重新界定国有资产职能,完成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为国有资产资本化创造条件,按照不同职能建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同时以打破垄断、促进竞争、重塑监管为重点,加快基础产业领域改革。这一系列的改革目标和措施,必然带来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大规模的兼并重组。因此,我们在进行企业审计的过程中,应把“摸清家底”当做重点工作之一,全面监督国有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加大对国有资产产权认定和重组事项的监督力度,避免因产权不清等原因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更加关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推动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行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建立,也为审计工作扩展了内容,审计人员应着重关注和研究该类公司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借鉴国外先进做法,提前做好充足准备。
    
    三、以提示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体系健康运转为落脚点,加强金融审计工作。
    金融系统是社会经济运行的血液循环系统,其健康发展关乎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决定》指出,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降低金融行业准入门槛、推进人民币利率和汇率的市场化形成机制;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金融审计的过程中,在关注金融机构财务收支真实性等传统审计重点领域的同时,加强对金融创新、市场化改革和跨行业、跨市场混业经营等方面内容的关注程度。提高对金融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的敏锐性和前瞻性,促进建立健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努力维护金融体系安全健康运行。
    
    此外,《决定》中关于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完善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及预算制度和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内容,也给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空间,需要我们不断深入学习、探索。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胜利闭幕,既为中华民族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伟大复兴的前进号角,也为审计监督在更大层面、更广空间领域发挥作用擂响了战鼓、指明了方向。作为一名审计人员,能够投身于这一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改革浪潮之中,并通过自身的微薄力量推动和促进这场改革的不断深化,非常值得振奋和骄傲。(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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