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需做好“四个加强”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4日】
【来源:湖北省宜都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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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如何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审计监督,保障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笔者认为在审计中应重点从资金、项目、任务、分配四个方面加强监督。

一、围绕专项资金流向情况,加强资金使用效益性审计

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通过查阅资料、询问、现场检查等方式,收集相关财务资料。查看财政部门保障性住房资金的指标文件及财务资料,掌握各级财政性资金、土地出让金、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其他来源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在对住建、房产、融资平台公司等部门进行重点审计,在掌握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总体情况的基础上,结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延伸到具体用款单位逐笔核实,重点审查有无资金拨付和补助发放不及时、专项资金闲置以及挪用、虚报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促进提高安居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效率。

二、围绕工程项目管理情况,加强建设程序规范性审计

以工程建设程序为主线,通过查看项目建设管理资料、现场审核、询问等方式,深入了解项目审批、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监理履责、验收等情况,审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在质量管理、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单位是否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是否按规定组织实施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是否按规定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审查是否存在项目前期建设手续不全、落实“四制”不到位、未按时竣工验收备案、未依法招投标、非法转分包、建设面积不合规、虚增工程成本等问题,促进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有序。

三、围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加强工程进度及时性审计

通过收集查阅上级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被审计单位上报完成情况及相关报表资料,审查是否存在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没有进行科学的论证,存在与实际居住需求相脱节的现象;通过深入项目现场核实开工、基本建成及分配入住任务完成进度,审查安居工程开工、基本建成(竣工)及实际交付使用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上报完成任务的项目未达到开工和基本建成标准、以重复上报以及编造数据等方式虚报完成任务、用非保障性住房抵顶保障性住房任务、完工项目长期未分配入住、群众满意度差等问题,促进各项安居工程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四、围绕保障住房分配情况,加强待遇享受合规性审计

通过查阅地方政府在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政策方面制定及执行的政策规定,掌握受保障对象准入及退出机制的管理情况。同时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涉及面广、数据复杂的特点,运用数字化审计方式,采集财政、工商等相关单位电子数据,与保障房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发放和农村危改补助数据进行分析比对,重点建立保障对象身份真实性、合规性审查以及虚报骗取、重复申报重复享受保障房待遇疑点筛选等分析模型,充分发挥计算机在审计查证、分析复核、信息收集筛选等方面的优势,挖掘数据疑点,寻找审计线索,缩小延伸调查范围,实现审计的“精确打击”,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促进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和规范管理。(乐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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