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好学前教育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6日】
【来源:审计署沈阳特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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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学前教育越来越被社会和家庭所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办好学前教育是改善民生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和加强学前教育,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学前教育仍存在诸多问题。笔者结合审计工作中了解到的情况,对如何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办好学前教育提出几点思考。

一、“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依然突出

审计中发现,国家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结束后,在部分地区“入园难”“入园贵”、弱势群体子女无法平等享有学前教育机会和质量、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依然突出,影响着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已经逐渐开始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成为制约我国学前教育长远发展的一个因素。如何妥善解决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当前教育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造成“入园难”“入园贵”主要原因

(一)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投入不足,大型、优质幼儿园入园难。当前,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全社会对学前教育重视程度也随之增长,并且一大部分人主观上认为公办幼儿园具有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家长们不仅要让自己的孩子接受学前教育,更希望能够进入好的幼儿园尤其是优质的公办幼儿园。但是,与日益增强的公办教育需求相反的是,我国城市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占总体学前教育资源的比重较低,特别是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并不能完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入园要求,造成了公办幼儿园入园难的现状。根据教育统计数据,A省公办园占比27.17%,公办在园儿童占比38.06%。如,A省B市目前城区公办幼儿园270所,只占城区幼儿园总数的27.58%,可提供的学位数为51510个,而实际在园幼儿为56236人,超员4726人,城区现有公办园已超负荷运营。

(二)不同性质幼儿园之间发展不均衡。公办园和民办园各有优势,也存在各自的弊端。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主要集中在公办园,尤其是教育系统办园。但是,绝大部分的公办幼儿园属于自收自支性质,幼儿园运行困难,在硬件投入和提高教师待遇等方面捉襟见肘。近些年,民办园在配套设施、硬件投入等方面下大力气,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准,但对教师队伍的梯度培养建设重视性不够,一定程度上缺乏有职业素养、有经验、有水平的教师。笔者在调查中也发现,大多数民办园开设了舞蹈、钢琴等课程,国际连锁幼儿园还聘有外教,实行双语教学,但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高,一些优质的专业教师各园“走教”成了普遍现象。当然,这些相对优质的民办幼儿园收费较高,导致家长负担较重,造成“入园贵”现象。如,A省相对好的B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占全市民办园数的45.61%,还远不能满足需求。

(三)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均衡。学前教育投入是一项长期投入,短期内难以看到成效,所以不容易得到当地政府的重视。虽然近些年城市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的基础设施和教学水平均有所提高,但发展仍很不均衡。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虽然孩子就近入园的问题相对容易解决,但农村幼儿园师资力量不足、基础设施简陋、安全管理薄弱,与城区幼儿园在质量上相差甚远。即便是同在城区的幼儿园,不同区域之间的学前教育条件和水平也不甚均衡。如,A省农村和县镇幼儿园与城市幼儿园相比,在结构性质量指标上还有明显差距,结构性质量和儿童发展质量显著低于城市地区。农村地区幼儿园教师专科学历以上占58.37%,显著低于城市地区82.47%的占比;农村地区幼儿园生师比为18:1,显著高于城市园12:1的师生比;人均园舍面积及图书等设施配备,农村地区幼儿园也远低于城市幼儿园。

由于上述原因,学前教育的不公平性已经显现。同一个城市的孩子,由于在不同的幼儿园,享受的学前教育环境差别较大。优势人群的子女更可能进入优质公办园,普通家庭子女想要进入优质幼儿园却非常困难。虽然在优质民办园就读,也能接受到良好的学前教育,但是家庭负担的成本却大大增加,低收入群体子女更是只能就读收费低的幼儿园甚至没有合法手续的“黑园”。

三、关于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几点建议

针对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明确学前教育定位,推进立法进程。我国政府教育管理部门,长期以来更多的关注高等教育、高中教育和九年制义务教育,而对作为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前教育,立法方面缺乏一定的重视。通过立法保护学前教育已经成为国际趋势。如20世纪9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专门出台《全美儿童保护法》《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等多部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或修正案;英国于1989年颁布《儿童法案》;葡萄牙于1997年制定《学前教育法》。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向我们证明,将学前教育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助于保障学前教育质量和改革的顺利进行。虽然我国学前教育现今已有一些管理条例和部门规章,但我国学前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仍不完整,可操作性不强,缺少专门性法律和问责机制。

(二)增加财政投入,扩大公办园的普惠范围。由于人们对公办园办学质量和规范的普遍认可,出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量大与公办园数量稀少的矛盾。建议地方各级政府着眼长远,提高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增加财政投入,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尽快扩大公办园的数量,提升办学质量,提高公办园在农村的覆盖率,提高教育公平性,力争让所有的孩子都能够享受到优质学前教育。

随着农民工群体规模的不断扩大,跟随父母流向城市的学前儿童的数量也与日俱增。优质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较高,而公办幼儿园入园相对困难,因此,流动儿童家庭更倾向于在收费低廉、条件一般的民办小规模幼儿园就读,教学质量难以保证。各级地方政府有责任为流动儿童提供充足且有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机会。为保证这部分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地方政府应改革教育财政投入机制和方式,大力发展公办园,扶持民办园,以促进流动幼儿学前教育公平。

(三)提升幼儿教师待遇和素质。幼儿教师的待遇是影响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偏低,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社会保障、职称评定没有得到应有保证,导致一些在岗非在编、甚至于在编的优秀幼儿教师流失。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提高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让他们享受与当地中小学教师无明显差别的待遇,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留住并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从事学前教育工作,保持幼儿教师队伍的稳定。

在提高幼儿教师待遇的同时,要注重教师整体素质的提升。幼儿教师专业素质和个体综合能力基本可分为专业理论知识素养、教育教学的实际技能和综合、全面的个人素质与能力三个方面。一是要开展全员在职岗位培训,利用非工作日对全体幼儿教师进行教学方法辅导,注重理论和实际相结合,通过专家讲座提高基础理论水平,通过教学观摩掌握教学技巧。二是开展骨干教师培训,遴选幼儿园中的优秀教师,集中开展脱产培训,促进全面成长,也可集中到教育发达地区参观学习,对自身岗位起到指导和示范作用。三是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需提高教学质量,培养更多更优秀的毕业生,充实到学前教师队伍中。

(四)注重家庭教育,完善对幼儿的学前教育。父母首先应该改变观点,不能认为孩子只要送到幼儿园,老师就应该负责孩子所有的教育问题,要正视家庭对孩子的教育作用。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终身的老师。父母应该多观察幼儿各方面的发展,及时矫正幼儿不正确的想法。与此同时,幼儿园也应该更好地建立与儿童家庭的联系网,定期召开家长会,与家长交流孩子的成长情况,帮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学前教育,作为百姓最为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之一,如果现有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对提高百姓幸福指数,建设和谐中国都必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苏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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