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责述廉要做到“述得清”更要“落得实”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6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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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党组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处室主要负责人向局党组(扩大)会议述责述廉的实施方案》,要求处室主要负责人向局党组、市纪委监察委驻局纪检组述职述廉。开展述责述廉,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是传导压力、督促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方法,也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集中检阅。

述责,要对照问责条例规定的问责情形,重点讲清楚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工作情况;述廉,要对照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八条规定”和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廉洁纪律,逐条报告执行规定的情况。并充分发挥纪委全会专责监督作用,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党内监督,当面锣、对面鼓,真刀真枪、动真碰硬,让“关键少数”把一年来承担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责任落实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摆在桌面上,晒在阳光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开展述责述廉,就是要见“红红脸、出出汗、紧紧弦”的效果,就是敦促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开诚布公地对领导干部的述责述廉展开追问和点评,以及时发现问题并增强整改动力。对于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是一种“紧箍咒”,更是一条保护绳,如此可实现“治病救人”的效果。“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述责”是对权力正确运用的考题,是对责任落实的检验,可有效促使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知责、明责、担责、履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述责述廉要“述得清”更要“落得实”。述责述廉,根本是要督促“关键少数”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廉洁从政,树立良好形象。充分用好用足述责述廉会议成果,就必须把“述”的压力从场内延伸到场外,使“一时严”变为“一直严”。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症下药、立行立改,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抓实督问题整改,建立抽查核查制度,加大结果运用力度,健全监督长效机制,推动述责述廉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应牢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责任和使命,做廉洁从政表率、勤政履责模范,以锲而不舍的决心和毅力,努力营造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潘铎印)

责任编辑:欧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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