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四举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8日】
【来源:河南省许昌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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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河南省许昌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市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下,采取多种措施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落实“明责、记实、示范、保障”四项机制。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人员和分包联系点党支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在基层落实。

二是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以案促改工作部署要求,深化以案促改教育工作,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采取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或科室集中学习讨论等形式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以案促改,引以为戒;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断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审计纪律规定的自觉性。

三是加强审计自我监督约束。不断强化自我监督意识,严格执行审前、审中、审后各项廉政监督约束机制,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上级纪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确保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做到依法廉洁审计,确保在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八不准”工作纪律方面不出问题,维护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是强化风险防控。结合审计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情况以及巡视巡察、调查研究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廉政防控措施,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职尽责,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加强各类法规制度、廉政风险防控知识的学习,掌握各项制度规定,不断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监督,防范审计风险。(孟长征)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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