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三个坚持不懈”推进审计廉政风险防控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3日】
【来源:湖北省十堰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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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十堰市审计局紧扣审计权力的运行,坚持将审计风险防控作为审计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不断创新廉政教育方式、完善廉政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审计组风险防控,建立了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审前警示、审中检查、审后督查的全方位、立体式风险防控网,形成审计风险防控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为审计干部健康成长奠定了基石,为推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被省审计厅授予全省审计系统首家“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市纪委授予“廉政文化示范点”。

    一、坚持不懈狠抓廉政教育。一是运用案例和基地进行教育。组织干部职工集中收看审计署、省厅廉政建设视频会议,以及谷城审计局违反廉政纪律电视电话通报会;利用周末组织干部职工参观白公馆、渣滓洞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十堰道廉文化教育基地和市纪委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引导全局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利益观,增强廉洁从审和“廉洁一生平安”的意识。二是运用科技手段进行教育。建设了“审计廉政文化数字馆”,充分利用全息投影、触摸查询、三维展示、电子卷轴等声光电科技手段,展示廉政法规、干部承诺、廉政人物,将科技与教育相结合,增强了廉政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运用文化平台进行教育。该局在办公楼走廊上和小区长廊中悬挂廉政警语;借助一楼大厅LED大屏每天滚动播出廉政语录;将每位干部的廉政座右铭与审计纪律“八不准”制成牌子,放在干部的办公桌前;不定期利用局内短信平台,发送廉政警语和审计纪律,使审计干部时时受到潜移默化,自觉筑牢廉政防线。如,春节、清明节,局监察室向每个干部职工手机上发送了廉政短语,提醒大家安全过节、文明过节。

    二、坚持不懈狠抓制度建立和落实。一是健全制度办法。结合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对已建立并涉及一线管理的10多项制度“废改立”。新出台了《审计组审计现场管理规定》、《审计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办法》、《审计项目复审制度》、《审计巡查和回访制度、《十个禁止》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使廉政防控制度化、长效化。二是强化督办检查。加强了局监察室人员配备,赋予局监察室督办检查职能,要求监察室跟着审计项目走,全过程监督各审计组廉政责任制落实;对凡是审计过的单位,在所属会计年度内被其它部门或新的审计组查出的有较大未发现的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制”,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每年安排一至两个项目进行复审,发现明显质量和廉政问题,年底一票否决。三是推进限时办结。为有效防范审计项目风险和加大事项的限时办结,专门制定了《限时办结制度》,并纳入局机关年度审计工作量化考核。要求大型审计项目、一般项目、小型项目现场实施时间和审计组办理审计文书的时限,要求审计组开展审计后,每7个工作日内必须要通过OA网络系统上传一次审计底稿和取证;要求审计组开展审计后2个工作日内,除按规定在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公示外,还要在市审计局网站进行公示,审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要进行廉政小结并书面反馈局监察室,并实行每季一通报。

    三、坚持不懈狠抓关键点防控和监督。一方面抓重点岗位。该局对政府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这些重点、高风险岗位,切实加强监管,严防问题发生。专门制定了投资审计“五不准”;实行局长直接分管,不定期对这些岗位人员进行廉政谈话;要求所有项目统一立项、统一召开分析会、统一处理。同时,对聘请人员执行坐班制,审计中不担任主审,在国家审计人员的带领下工作,并参加局内所有培训和廉政教育会议。另一方面,抓一线人员。坚持把一线审计组的风险控制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执行省厅出台的《审计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办法》,推行“审前公示、审中检查、审后回访”全程跟进监督管理,使审计组自身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有机结合,做到在“常在一线走,就是不湿脚”。(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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