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审计局“三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0日】
【来源:湖北省荆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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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审计厅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去年以来,湖北省荆门市审计局党组坚持抓党风廉政建设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实现由领导主体向工作主体、一人主抓向齐抓共管、业务为重向力度统一“三个转变”,努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廉政生态和审计环境。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风险防控”荣获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特色工作奖,“一线党小组建设”获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奖。

——建立“三张清单”,让责任内容菜单化。一是理清权力清单。对审计行政权力和管理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了审计执法以及行政管理服务事项办理程序,绘制了审计权力运行流程图,给权力的运行划定了路线轨道。二是重置风险清单。重新开展了审计廉政风险点排查与防控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共对1038个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行政权力和管理服务事项廉政风险进行了重新排查,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办事流程,制定防控措施,建立了审计廉政风险预警、风险处置长效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三是建立责任清单。2015年初,局党组结合实际制发了《荆门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实行责任清单管理的通知》,对党风廉政建设五个层级责任主体,逐一明确责任事项,建立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标准,量化考评分值。将责任清单编印成册,人手一本,让每个责任主体对自己应该做什么,达到什么标准了然于心。如责任清单明确了局党组书记要及时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会议精神,深入审计一线开展廉政巡查,专题研究该局及系统党风廉政工作;围绕审计系统容易出现不廉洁行为以及敏感部位、薄弱环节、关键岗位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有效防控措施,形成明确意见或成果;对重点岗位负责人开展廉政约谈,做到及时提醒;对二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要专题调研、听取汇报,提出要求等等。任务十分明确,要求具体清晰,真正形成人人知责、人人明责、人人担责的工作局面。

——强化“三个防控”,让风险控制立体化。针对权力、风险、责任“三张清单”,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措施,为落实“两个责任”筑牢防火墙。一是强化制度防控。根据新修定的《条例》、《准则》及新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时推进制度的废、改、立。修订完善《关于执行审计署“八不准”审计工作纪律的规定》,对审计组考勤、食宿安排、车辆使用等审计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还修订完善了审计质量考评办法、审计现场管理规定、项目审理办法、审计案件移送和审计处理处罚自由裁量权等制度,建立健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体系。将人、财、物管理作为切入点,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民主理财、人事任免等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理事、制权。二是强化一线防控。落实审计一线廉政监督“三必到”,采取“三分督廉模式”,纪检监察与审计组同步进点宣讲审计廉政纪律、审计期间巡访督廉、项目审结函调或回访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确保廉政监督全覆盖。组建“一线党小组”,将组织链条延伸到审计工作最前沿,强化审计组长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在审计第一线。三是强化重点防控。政府投资审计、机关财务管理等是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在政府投资审计风险防控上,做到“四严”:即严格实行审计资料交接和审计职责分离,严格实行限时预警管理,严格实行集中会审制度,严格实行审计结果复核复审,确保廉洁从审。在机关财务管理上,明确分管机关领导、办公室主任和财务人员的三级把关责任,局监察室每年组织力量开展内部财务收支审计,并在全局大会上集中通报审计结果,防止监督“灯下黑”。

——采取“三项措施”,让履职督办全程化。加强全过程督办,确保“两个责任”落实不漏项、不滞后、不“挂空挡”。一是定期上报。将各层级责任主体具体责任,用表格形式分别列出了工作事项及要求、完成情况记录、自评与考评分值,建立工作台账。局监察室指导各科室、项目主审正确填写台账,定期上报落实情况。二是过程跟踪。加强清单管理落实情况的明察暗访,如审计组长是否组织学习了审计纪律,是否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公告》,审结出点监察室是否在被审计单位组织廉政纪律执行情况测评等。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是否开展谈心和约谈,对审计揭示的案件线索和违纪违规问题是否存在隐瞒不报、自行消化处理的现象等,做到了有督办、有检查、有通报。三是强化问责。根据责任清单管理要求,成立了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考评办公室,明确了检查考核办法。对不合格者,个人及科、室(局)不得评先,审计项目不得评优,出现廉政问题被曝光、查处的,实行一票否决,分管的上一级责任主体负连带责任,考评结果按一定权重计入积分考核,奖惩挂钩结硬账。年终各责任主体还要将责任清单事项完成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内容,接受群众评议。(贺磊 李自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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