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审计局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9日】
【来源: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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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审计局出台《湘西自治州审计局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全过程进一步明确规定,切实加强对党费的规范化管理。

一是明确党费使用范围。制度规定,党费开支严格按照中组发〔2008〕3号文件规定的“五项用途”和组电明字〔2017〕5号文件补充的“六个方面用途”,决不能挪作他用。

二是明确党费收缴方式。制度要求,各党支部负责本支部的党费核算、收取、上交、结算等工作。局机关党委负责本局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和上交、结算等工作。党员按月交纳党费。各党支部按季将党费存入专户,并将存款凭单等证明材料报局机关党委备案;各党支部每半年与局机关党委结算一次党费,每年12月20日前结算清楚全年党费,局机关党委每年12月25日前负责与州直工委结算清楚全年党费。

三是明确党费报账程序。制度规定,该局党费实行专户管理,开支党费采取先垫资再报账的方式进行。党费开支根据不同额度分别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或机关党委书记签批。党费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各种原始凭证,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报销。党费管理人员要对每笔党费收入、支出认真登记,做好核算,做到账实相符。

四是严格党费使用公开。制度要求,各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情况,要通过局机关公开栏、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红星云党务公开栏目、党员大会等多种途径,每季度公示一次。局机关党委按年度公示党费收支情况,按届期报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主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促进党费的阳光管理。(李畅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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