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沙特派办严明纪律制度 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7日】
【来源:审计署长沙特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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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审计署长沙特派办从制度严起,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问责,出台了《执行党的“六项纪律”监督检查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的出台是党的十九大后,长沙特派办纪检工作在制度层面的一次完善补充,也是对全方位纪律监督检查一次全新的探索。《规定》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审计署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为依据,结合当前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坚持日常教育提醒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执纪问责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强调高标准、严要求,监督检查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项纪律的执行情况,坚持监督检查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违反六项纪律的各种行为。监督检查不局限于审计现场,采取日常观察监督、审计现场检查、受理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处室考核、审计项目考核、个人评优评先以及改进审计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

《规定》实施后,长沙特派办形成了以问题为导向,注重对“六项纪律”的全面日常监督检查的有效机制,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将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将倾向性问题解决在成风之初,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抓细,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全面防范风险。(卓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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