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审计厅“七结合七抓”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9日】
【来源:青海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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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青海省审计厅以“牢记使命、尽责担当”主题活动为主线,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深化廉政教育,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细实结合抓责任。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主题,紧紧围绕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廉政责任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细化到审计组和每个人,并从党支部、党员、廉政监督员等层面层层作出廉政承诺,切实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

二是统分结合抓落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审计工作总体布局和领导班子建设之中,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及时分析研判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按照“把握主题、分月落实”的总体思路,组织开展了“牢记使命、尽责担当”主题活动,构建起“年年有主题、月月有活动、人人有抓手、件件有效果”的落实机制。

三是点面结合抓教育。按照“点面结合抓教育、远近联动创特色”的廉政教育思路,在持续加强党内法规教育的基础上,通过党组书记讲党课、厅领导审计现场教育、宣讲《监察法》、廉政工作调研、观看廉政影片、开展“建书香机关、强廉政文化”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大家谈、廉政监督员系列教育、廉洁文化作品征集、编发廉政短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月报》等活动,拧紧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

四是严紧结合抓制度。立足廉政建设规范化、长效化,全面推行审计纪律“双向承诺制”、廉政建设“一责双追制”、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四严禁”工作要求等,促进制度在“有效管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先后开展任职谈话、廉政谈话等69人次;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年内51名厅处级干部按要求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加强制度的“立、改、废”工作,正在新建和修订制度49项、废止11项,努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审计业务制度、内控制度之间有效衔接、相互促进。

五是查纠结合抓作风。坚持以纠“四风”、转作风、提效能为主线,盯住“关键少数”,盯住年节假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制发《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意见》,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分三个阶段集中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从厅机关和全省审计机关两个层面开展联动协作查纠“四风”问题工作,努力构建起齐抓共管、合力遏制“四风”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六是常长结合抓监督。坚持审前讲廉、审中查廉、审后访廉制度,将廉政监督工作全方位融入审计工作各个环节,先后对19个项目审计组进行了审中巡查或廉政回访,督促审计组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四严禁”工作要求;加强干部职工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两个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先后开展各类检查40余次,力促干部职工遵规守纪。

七是权责结合抓审计。自觉主动将审计工作深度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加强重大政策、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着力加大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的查处力度,注重加强与省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动协作,共向纪检、检察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29件,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在促进反腐倡廉方面的“利剑”作用。(冯翔)

责任编辑:李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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