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坚持党建统领 创新审计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4日】
【来源:河北省沧州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河北省沧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沧州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坚持党建统领创新审计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效能的实施办法》,构建党建统领、权责明晰、集约优化、协同高效、规范顺畅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全市审计工作“一盘棋”,认真履行审计机关政治责任和工作职责,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能。

一是坚持党建统领,围绕审计工作机制架构,以整合成立的各审计协作办公室为基本单元,分别对应成立党支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体系。由协作办主任(局分管领导)任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协作办副主任(科长)任党支部委员,履行党建责任;设立专职纪检委员,并结合实际划分若干党小组。各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制度,增强党建工作活力,形成精细化、长效化、一体化工作机制,实现党建工作、审计业务、日常管理的深度融合、一体推进、综合增效,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二是坚持统筹优化,整合职能相近的业务科室,组成5个审计协作办公室,优化整合审计资源,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实现1+1>2的整体效果。5个协作办各明确1名主任和2名副主任,分管局领导为协作办主任,统筹谋划全面工作;业务科长分别为协作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各协作办在工作分工上各自侧重原科室职能任务,重大审计项目整合力量、分类施策,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坚持权责一致,按照党建工作、审计业务、日常管理“三位一体化”设置,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协作办主任牵头抓总,负责全面工作,各协作办副主任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并与省审计厅相应处室对接协调工作。除履行原科室职能任务外,各协作办分包联系各县级审计机关,监督检查审计计划执行和审计质量情况。通过统分整合、联合发力,形成工作闭环管理,促进机关整体建设。

四是坚持规范落实,建立项目授权、集体研究、包联责任、内勤管理、定期汇报五项制度。各协作办实行审计组长一次一授权、审计人员一次一组合的办法,确定审计组长和主审人选,审计组长从本协作办内选配审计组成员;结合阶段性工作任务,适时组织所属人员,研究会商审计重点和疑难问题等工作;每半年对分包联系的县级审计机关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向局党组报告;各协作办确定1名兼职内勤人员,负责日常事务、上传下达、督办落实、文件管理等工作;各党支部每月底向局党组汇报落实上级指示、党支部活动、审计工作、日常管理以及意见建议等情况,遇有重要事项或重大情况随时汇报。通过五措并举,提高整体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温力超 贾孟玥)

责任编辑:赵方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