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办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会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1日】
【来源:审计署成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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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分党组召开2016年第四次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重点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该办分党组成员及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参会人员结合审计工作和该办实际进行了深入研讨。

该办主要负责同志就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始终将责任牢记在心中。要充分认识《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学懂弄通,联系实际深入思考,让每一个党员干部入心入脑,转化为行动上的自觉;要克服和防止心理上的误区,决不能认为加强党的建设只是办分党组的责任,各支部委员和普通党员没有责任,更不能认为平时不用负责任,出了问题才想到责任,要时刻将责任牢记心中。二是始终将责任扛在肩上。要弄清谁来负责、应负什么责、如何负责、如何问责,并且要敢于担当。三是始终将责任传达到位。要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个党小组、每一位党员干部;要把握重点环节,特别是谈话要有重点、突出难点、聚焦焦点,对思想上有疙瘩的同志要反复谈,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责任体系,除了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更要认真梳理责任风险点,制定完善配套制度,落实各项责任执行和追究措施。四是始终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敢于担责、负责,也要严于问责;要抓小、抓实、抓细、抓早,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从严要求,使问责成为常态。

大家在发言中一致认为,《问责条例》是首部关于问责方面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问责条例》的施行,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为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学习会还就进一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提出了四条具体措施:一是要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结合起来,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二是要大力宣传教育,将《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解读,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贯彻执行。三是要在加强党的建设上下功夫,把落实《问责条例》与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机衔接起来,修订完善办内各项廉政、党建制度,推动党建工作更富实效。四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办、处两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把责任担起来,从严从实作好表率、带好队伍,把责任层层压实。同时,把责任追究作为压实责任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失责必纠,问责必严。(杜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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