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三途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7日】
【来源:湖南省永州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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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省永州市审计局在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工作中,紧密联系实际,坚持学用结合,要求注重通过“三条途径”,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准则》和《条例》规定精神。

一是学习贯彻政治生活《准则》。通过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学习领会,要求将《准则》中10处提到的“政策”相关规定,贯穿于政策跟踪审计之中,注重把“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和“属于部门和地方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部署,要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但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规定精神,跟踪审计促进落实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二是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领会,要求将《条例》中4处提到的“政策”相关规定,贯穿于政策跟踪审计之中,注重把“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等,纳入政策跟踪审计内容,促进和强化党内监督。

三是学习贯彻监督处分《条例》。通过对《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领会,要求将《党内监督条例》“审计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关处理”的规定,与《纪律处分条例》有关“政策”规定相结合,注重把政策跟踪审计所发现的“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等政策落实责任问题,及时移送党组织(纪检部门)给予党纪处分,确保“把纪律挺在前面”寓于审计全过程之中,严格审计监督执纪问责,防止以审计处理代替党纪处分,发挥政策跟踪审计对贯彻落实党纪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作用。(王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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