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日记的人文关怀(12.1)
【发布时间:2004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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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制度创新的成果之一,审计署在6号令中推出了审计日记制度。审计日记制度是管事还是管人?是持怀疑论不相信审计人员,还是以人为本保护审计人员合法权益?在笔者看来,审计日记制度就其实质而言,是以人为本,其中散发着夺目的人文关怀光芒。

    以人为本,保护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应是审计日记制度的设计初衷。如果把今日之审计事业比作在法治康庄大道上快速行驶的汽车,那么审计日记无疑是条“安全带”。众所周知,审计机关执法权力有诸多法定限度,并非无所不能。因此,审计人员在审计日记中把审计执法全过程加以反映,把审计权力的有限性、审计手段的局限性加以澄清,把具体项目中依法审计目标、重要性水平、需要查证和不需要查证的事项加以区分,就能明确审计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的责任、此审计人员与彼审计人员的责任,就犹如给审计人员系上了“安全带”,从而“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从这个意义上说,审计日记制度从以人为本原则出发,高扬着审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大旗。

    审计日记实事求是地记载审计执法事项,对事是第一位的,对人是第二位的。审计日记记载的是审计事项,这些事项的总和就是审计执法全过程。控制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控制的就是审计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所指向的审计执法事项,并且无论哪个审计人员来实施审计,控制的都是这些审计执法事项。因而,审计日记对事是第一位的。但审计日记记载的审计事项又是由有关审计人员实施的,与人密切相连。因而,审计日记同时又是对人的。但对人是第二位的,是直接对事间接对人。当然,对于未依法实施审计的人员,其记载的不合法的审计过程就将成为明证,就可以依此追究其执法责任。这就是审计日记的责任追究职能。但相对于权益保护而言,责任追究职能是第二位的。而且追究有责任的审计人员,也是为了保护其他依法审计的人员。对责任人员自身来说,也是一种教育,是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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