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变更平衡表”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的运用
周敦超(湖北省黄冈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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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地区只要行政区划不变,国土资源总量(国土面积)是固定不变的,即总量平衡,各年增减变动的只是各类用地的结构。在某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我们根据土地总量平衡原理,依据国土部门每年编制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探索运用“土地利用变更平衡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方式方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结构分析

为便于说明,将某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其中一部分(表一)显示如下:

表一

从表一中可以看出,该表主表结构分三个部分,即:行标题、列标题和数字资料。行标题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一定时期内国土面积变化汇总情况,即:年初面积、年内减少面积、年内增加面积、年末面积四行;第二部分,按土地二级分类明细逐项填列。列标题也是按土地二类分类明细逐项填列。表中反映,该县耕地面积年初为37014.3公顷,当年减少28.3公顷,增加71.6公顷,年末耕地面积为37057.6公顷。从表中可以看出,当年耕地面积增加71.6公顷中,其来源主要是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中的村庄用地44.6公顷、采矿用地26.8公顷,合计71.4公顷;其他来源为交通运输用地中的公路用地0.2公顷。

该表中年内减少面积只有汇总数,如耕地面积减少28.3公顷,但减少的耕地去向或用途不能直观反映。

二、“土地利用变更平衡表”编制方法

为全面、直观的了解一定时期土地二级分类明细增、减变动情况,我们将国土部门编制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以下简称原表)略加变动,设计一套“土地利用变更平衡表”(以下简称新表)。新表内容分三大部分,即:行标题、列标题和数字资料。行标题第一行为各类土地面积合计,第二行以下按土地二级分类明细逐项填列。列标题分四部分,即:基年各类土地合计数,期内各类土地增加来源(按土地二级分类明细逐项填列),期内各类土地减少去向(按土地二级分类明细逐项填列),期末各类土地合计数。

新表数字填报方法:

1、基年各类土地合计数,根据原表各类土地年初数填报。

2、期内各类土地增加来源,根据原表相关数据直接填报。

3、期内各类土地减少去向,可以根据原表分析填报。如表一行标题中耕地小计一行分别与列标题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小计一列交叉对应的数字为26.3公顷(明细列标题分别为建制镇12.9公顷、村庄13.4公顷),与交通运输用地小计一列交叉对应的数字为0.4公顷(明细列标题为农村道路0.4公顷),与其他土地小计一列交叉对应的数字为1.6公顷(明细列标题为设施农用地1.6公顷),合计28.3公顷。其含义为:建制镇面积增加12.9公顷、村庄面积增加13.4公顷,农村道路面积增加0.4公顷,设施农用地面积增加1.6公顷,四类土地面积增加合计28.3公顷,其来源为耕地面积减少28.3公顷。据此将相关数据填入新表列标题中各类土地减少数相应的位置。

4、期末各类土地合计数,根据期初数、期内增加数、期内减少数自动生成。

按照上述方法,编制出某地2012年-2015年共4年的年度“土地利用变更平衡表”,并汇总形成2012年-2015年期间的“土地利用变更平衡表”。

表二

表二是该地区2012年度“土地利用变更平衡表”部分内容,从表中不难看出,2011年末,耕地面积37012.6公顷,当年增加71.6公顷,其来源明细上面已表述;当年减少28.3公顷,减少耕地用于建制镇用地12.9公顷、村庄用地13.4公顷,农村道路用地0.4公顷,设施农用地1.6公顷,2012年末,耕地面积为37055.9公顷。

三、“土地利用变更平衡表”运用成效

编制 “土地利用变更平衡表”,目的是试图将各项自然资产数量这些非财务数据,转化为类似于资产负债表的财务报表。在此基础上,按照常规的财务报表审计方法积极开展审计,查找审计重点或线索。实际审计中,我们根据该地2012年-2015年期间及各年度的“土地利用变更平衡表”,对耕地、林地、建设用地及增减变化较大的其他类土地进行分析,发现一些审计线索,明确了审计重点,有效推动了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一)分析耕地面积增加量可能不真实。报表反映,2012-2015年,耕地增加71.6公顷,主要为2012年度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44.6公顷、废弃工矿用地复垦增加26.8公顷。据当地审计人员了解,农村居民点因搬迁等原因,闲置、废弃现象较多,但经过整理变成耕地的情况,好像不太多。为此,审计结合农村居民点整理、废弃工矿用地复垦等业务、财务资料,重点审计上述数据的真实性。

(二)判定耕地、园地、林地等土地减少较多。报表反映,2012-2015年,耕地、园地、林地分别减少324公顷、146.8公顷、260.9公顷,合计减少731.7公顷。其中:2013年和2015年分别减少358.6公顷、213.8公顷。除耕地增加71.6公顷外,园地和林地均为净减少量。减少的三类土地主要用于建设用地,合计706.1公顷。为此,重点关注2013年和2015年度,上述土地减少的批文等依据,审查其合规性。同时查阅相关明细资料,对其中减少数量较大的重点项目进行延伸审计调查。另外,鉴于期间林地没有增加,将结合当地退耕还林等业务资料,审查退耕还林等政策落实的真实情况。

(三)确定重点审查建设用地合规、合法性。报表反映,2012-2015年,各项建设用地增加786.7公顷,其中:用于城镇建设464.1公顷,农村居民点建设112.9公顷,交通水利建设(主要是公路建设)208.6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1公顷,主要为2013年度(396.3公顷)和2015年度(225.4公顷)。建设用地主要占用耕地311公顷,园地141.7公顷,林地253.6公顷,其他用地59.4公顷。为此,审计结合各年度批地计划台账等资料,重点审查2012年和2015年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园地、林地的合规性。(周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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