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审计机关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邓雁富(湖北省崇阳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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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审计监督首次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一道,并列纳入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今年,李克强总理也要求审计要念好权力运行的“紧箍咒”,确保权力不被滥用、资金不被侵蚀,要瞪大“火眼金睛”,发挥好反腐败“尖兵”和“利剑”的作用。由此可看出,审计机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作用越来越突出,责任越来越重大,审计机关要充分认识到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更应该深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现本人结合审计实际,谈几点粗浅想法。

一、以清新剔亮的精神文化引领思想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只有思想认识不缺位、不失位,始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才能使我们的行为不被各种诱惑所迷惑,始终保持正确的行动方向。一是开展业务培训长才益智。审计工作具有政策性、专业性强,技术含量、质量标准高等特点,要求基层审计人员必须具有“能掐会算”、“能言善写”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因此,必须克服那种只管使用,不管培养的惯有倾向。要依托党校、上级审计机关等培训平台对干部职工进行轮训,不论是刚刚招录的新人员,还是多年的老审计,都要通过教育培训来打牢从事审计工作的基本功,使他们时常处于常学常新的理想境界,努力培养更多的审计“四手”:即,查核账务的能手、分析研究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和精通管理的行家里手,努力使审计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改善,审计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得到提升,促使审计机关更好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二是开展警示教育醒目明心。要发挥各种文化阵地和艺术形式的作用,借助宣传栏、电子屏、局域网、手机等平台建立廉政文化墙、廉政文化走廓,利用会议室、活动室、办公室等位置悬挂廉政书画、摆放廉政标识,让“廉政提醒”无处不在。要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图片展、播放警示录像、现身说法等警示教育活动,常敲“警示钟”,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思廉,以典型生动的例子触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提高党员干部抵御风险的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推进廉政“铁军”建设。三是开展实效活动强体健脑。要经常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切实践行“三严三实”,践行“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核心价值观,提升审计人员人格魅力。要千方百计活跃丰富机关文化,深入开展洗脑明智和常规性的“五亮五比”活动,倡导“宽容、包容、感恩”思想文化建设氛围,摒弃贪图享受的谬习,领导干部要带头绘画、摄影、写文章。讲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展审计的韵、摄工作的景、抒生活的情。要注重用标杆教育人,用典型打动人,用先进事迹鼓励人。要对照人民的好书记焦裕禄查群众感情深不深,服务态度好不好、工作作风实不实、大局观念强不强;对照审计楷模金岚岚查理想信念牢不牢、执法程序严不严、报告质量优不优、工作措施新不新。把干部职工的精力集中到干审计事业上,把功夫下到抓审计落实上,把思想统一到构筑“中国梦”中来。

二、以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优化环境

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这个核心,抓好用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一“龙头”,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不断开创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新精神,以及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研究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切实守好自己的“责任田”。要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科长、审计组长四级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从而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形成人人有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同时。要建立定期的廉政谈话机制。其一、摸底谈话。主要了解党员干部执行审计“八不准”情况,贯彻落实局廉政规定情况及对分管科室干部的廉政教育情况,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法不依现象;其二、勉励谈话。对党员干部的优点和工作成绩进行肯定,鼓励继续发扬。对工作作风漂浮,办事原则性不强等问题,尽力说服教育,限期改正,引导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重品行、作表率;其三、警示谈话。对被审计单位有反映,有举报或有不廉洁行为的,经调查核实不够党纪处分条件的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抓倾向、抓苗头,做到早提醒、早招呼、早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同时,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出现违纪违规等重大问题的实行“一责双究”,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审计干部党风廉政方面问题线索要高度重视、及时核实、认真处置,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以科学严谨的制度机制规范行为

虽然审计廉政制度建设已取得长足的进展,但在新的常态下有的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暴露出许多缺陷和不足。基于这一背景,我们必须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原有制度进行健全和改进,将抓好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各个环节,体现在各个方面,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着力消除防控“盲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是建立审计公示机制。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召开审前座谈会时,必须向被审计单位公示、宣传各项审计纪律、审计规定。其次是审计终结时,由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组的表现,如实填写《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执行情况反馈表》、《审计组遵守审计纪律情况反馈表》、《审计组文明审计情况反馈表》,这样,审计组完全置身于被审计单位的监督之下,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得到进一步增强。二是建立报告备案机制。为了预防审计人员少报、瞒报、删减审计情况,防止审计人员对查出的审计问题,不真实完整地反映审计结果,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前,将审计报告到局法规股进行登记备案,掌握原始资料,锁定相关数据,前移监督关口,以保证报告的“原汁原味”。对因事实不清、情况突变确需改动的,由局业务会决定,从而抓牢审计风险的“生命线”。三是建立审计排查机制。重点检查干部职工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学习纪律、保密纪律等纪律的情况。对审计工作存在的风险点进行认真排查,围绕“该审不审”、“该报不报”、“该移送不移送”、“该整改不整改”、“该公开不公开”、“该问责不问责”等六个方面深入查找风险点,把对审计报告的“审核”变为对审计全过程的“审理”,实现 “计划”、“实施”、“审理”、“执行”四权分离的审计监管工作模式,从体制、机制上加强了对审计权力的有效约束,保证权力行使安全。。

四、以独具特色的动态举措夯实成果

温家宝同志曾经指出:“审计严肃地查处问题,要最终促进问题的整改,在体制与机制上促进改进管理。只有审计查处阶段,而没有审计整改阶段,那么审计工作是不完整的,也就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作为政府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审计查出问题真正整改到位的少,致使腐败问题正朝着智能化、集团化方向发展,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除审计机关抓好自身建设外,还必须系统地整合各种社会力量。一是抓好审计查实问题整改。对审计查明的问题,政府或人大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组织机关、纪检机关、审计机关及相关单位“一把手”参加的例会,由审计机关提出整改建议,相关被审计单位就审计查明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时间和责任人。审计机关就整改落实情况建档建卡,列出《被审计单位违规问题一览表》、《审计查实问题整改进度表》等系列表格,指定专人,有针对性地进行回访,跟踪督办。每季度再组织召开一次碰头会,了解整改落实情况,通报整改结果。对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警示;对未及时进行整改的单位,严格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二是强化审计执法监督。在完善兼职廉政监察员、兼职行风监督员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坚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被审计单位人员担任审计机关特约监督员、民评代表,加强对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及审计执法责任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坚持事前介入、事中参与、事后跟踪,重点检查审计权力运行过程中审计风险的控制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审计执法的客观公正。三是加大协作配合力度。进一步健全与纪检、监察、司法部门的联合办案机制,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依照法律程序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机关查处,同时,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主要研究个案的查办方案、案件事实的认定及处理等事项,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重大问题也可随时召开,对涉案较大需要联合调查的,由联席议研究决定。四是着力打造阳光审计。要切实搞好审计政务公开,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审计部门外网将审计机关的职责、领导人员及分工、审计权限和程序、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纪律和法律责任、审计处理处罚依据、审计举报电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全面向社会公开,让社会了解审计,监督审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在不失密、不违法的基础上,逐渐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将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医疗基金、养老基金、保障房工程等重大审计项目结果报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让社会公众掌握实情,听取意见和建议。通过审计公告,可借助社会力量促使有关部门整改查出的问题,从根本上深化和巩固审计成果。(邓雁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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