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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课题组汪德华、刘琳:2016审计工作报告聚焦“讲求绩效”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6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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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财政绩效是审计监督的关注重点

经济新常态大背景下,财政收入增速下降是确定性事件。从最近两年的情况来看,财政收入增速仅为个位数的常态已经确立;展望未来发展趋势,增速下降为零乃至为负增长也有可能。而财政支出的压力不减反增,老龄化趋势下的社会福利支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财政支持政策等等,都需要充足的财力保障。收支矛盾日益加大的背景下,如何提升财政支出绩效,如何依靠绩效管理缓解收支矛盾,是中国财政中长期内面临的主要挑战。2015年开始实施的修订后《预算法》,已将“讲求绩效”确立为预算管理的五大原则之一。提升财政绩效也是基于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定位,发挥财政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以审计监督回应国家重大主题和挑战,一直是国家审计要担负的时代任务。近期,刘家义审计长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务会所做的审计工作报告,一个突出特点即是聚焦于“讲求绩效”。审计报告中以专题形式揭示当前财政绩效管理存在的若干问题,同时在多领域的专项审计中以绩效为核心标准揭示相关问题。

事实上,以审计监督促进提升绩效,是国家治理体系赋予审计机关的核心任务。《审计法》第一条在阐述立法目的时,即明确指出“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审计法》第二条则规定,审计机关对法定范围内的“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这里的“效益”是从财政资金角度阐述,如果从政府功能和预算管理角度看就是绩效。历年审计报告所致力于反映的“反腐、改革、发展”三大主题,其核心目标均是通过促进体制机制的完善,提升公共部门的绩效。在财政审计领域,近些年来高度关注的专项转移支付整合问题、财政存量资金问题,是以审计监督直接关注绩效的具体体现。

当前财政绩效存在哪些问题?

从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可以发现当前我国财政绩效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导致绩效低下背后的体制机制原因。

在专题揭示中,审计工作报告主要指出四个方面的财政绩效问题:关税收入入库不及时、授权支付的范围不清晰、预算执行进度慢以及预算安排未考虑部门结转。关税收入入库不及时,不仅仅是管理流程存在问题,更是表明这部分资金被不当闲置。授权支付是国库集中支付的一种有效形式,但缺乏相应标准、授权范围不清晰则难以保证其管理绩效,且授权支出存在费用高问题。预算执行进度慢以及部门结余结转资金问题,是近些年财政审计一直关注的重点。审计监督已经推动了相关领域的制度改进,但从现状看还有待改进,反映出背后体制机制问题的复杂程度。

在审计工作报告的其他部分,揭示出的问题也多以绩效为审计评价标准。具体问题有如下几点:

一是决算中未按照新《预算法》要求,报告“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表明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尚未抓到位。

二是地方债资金的使用管理上,绩效有待提高。审计发现,一些地区发行地方新增或置换地方政府债券之后,所融资金未能有效及时利用,还是趴在账上。背后的原因有置换债未能提前与金融机构达成还款协议,财政需同时支付两笔债务资金的利息。这表明,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大框架确立之后,还有诸多具体问题有待解决,如债券发行管理上财政部门与金融部门的协调,如何提升债务资金使用绩效问题等,都还需进一步优化。

三是审计发现,预算安排的统筹协调还存在诸多问题,这直接影响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预算分配与项目确定、专项规划、制度规定等协调不够;几本预算之间也缺乏协调,导致多头安排资金。例如,一些中央专项资金分配给地方,但地方并没有提前确定好对应的项目,导致资金闲置。如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财政支持项目上,依据的专项规划有四个,且规划目标不一致,导致财政资金安排难以确定适用何种标准,绩效难以保证。类似问题在以往年份的审计工作报告中都有所反映,今年则主要是从体制机制角度反映问题的成因。

四是一些领域制度规则需要加快完善,突出体现在历年审计报告高度强调的专项资金统筹整合问题。近些年来,财政部门等已经出台诸多专项转移支付整合及管理办法,但审计发现实质进展不大,主要体现在基层政府难以落实。由于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导致一些重点支持领域的资金缺口大,而同时国库内还有大量资金趴在账上。

五是近些年力推的政府投资基金,其支持企业产业发展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基金筹集资金规模较为庞大,但从实体经济效果上看启动项目不多,大量基金未动用,未能有效拉动社会资本。审计报告也指出这背后的体制机制原因:如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时统筹不够,依然有“碎片化”问题,导致企业多头申请现象依然存在;相关配套政策尚未到位,对所投项目要求较高;部分基金投向偏离政策目标,影响资金安全。

以“讲求绩效”为重点改进各项财政工作

从审计工作报告揭示出的问题及背后的体制机制原因来看,提升财政绩效是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密切相关的系统工程。无论是相关制度规定的修改,还是相关管理流程的改进,都不是单一环节就能解决问题,而是要集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聚焦于此。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相关审计建议,如强化问责与公开,健全整改机制;加快推进改革,保障重大改革措施落地,清理修订相关制度规定;优化财政资源的配置,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缓解收支矛盾、防范财政风险等。落实这些建议,是审计监督推动各级政府由表及里“讲求绩效”的具体要求。

提升财政绩效,应由各级政府和部门担负主体责任。在财政管理实践中,我国近些年来一直在大力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审计监督应对此持续关注,久久为功。除此之外,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加强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同样是不可缺少的力量。

新《预算法》将“讲求绩效”确定为预算管理的五大原则之一,同时明确了预算管理各个环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规定。在第32条有关预算编制总体要求部分,提出要参考上一年“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编制预算;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在第49条,明确各级人大对预算执行情况审查时,应包含“对执行年度预算、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绩效、加强预算监督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第57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第79条关于人大对决算草案的审查规定中,明确要求对“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审查。落实新《预算法》相关规定,是以“讲求绩效”为重点改进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将相关重点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公开透明,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是提升财政绩效的有力保障。(汪德华 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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