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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亮:只有会计、审计与环境专业人士联合 才能起到预期的监督与考核效果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7日】
【来源:中国会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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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政府环境审计由谁审?审什么?环保部规划财务司司长赵华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审计,是国之重器。环境产品是公共产品,开展审计是应有之义。但政府环境审计从操作上来说没有成例可循;从实施能力上看,合规性审计、绩效审计、财务审计如果同时开展,存在能力不足或不匹配问题。

目前,兰州市政府环境审计工作正在推进当中,相应机构已经建立,并计划按照方案要求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北京工商大学会计系教授张宏亮表示,只有由会计、审计与环境专业人士联合审计,在政府环境责任审计的大平台下协同作用,才能起到预期的监督与考核效果。

“如果审计的组织者仅仅是环保部,没有审计署等专业审计部门的对口支持,那么财务审计方面就会无从下手;如果仅仅由地方政府自己审计,则会自相矛盾、流于形式。”张宏亮强调,除了资金的管理者和使用者外,还应该有独立的第三方对环保资金的有效使用进行监督,而且要“上审下”,增强审计的独立性。

在周一虹看来,此次试点开展的3项审计内容中,“政府环境履责财务审计”难度最大,也是会计、审计与评估专业人士最能发挥作用的方面。

此前,会计、审计专业人士已涉足过环境审计。自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就已经在常规的财务审计中引入环境审计内容,各级审计机关先后开展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审计、退耕还林工程资金审计、排污费审计、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审计、节能减排专项审计等环境审计项目。

此次兰州开展的政府环境履责财务审计,主要针对用于该市的专项环保资金,从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合规性、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和资金使用绩效方面开展政府环境履责财务审计。重点审计资金使用绩效,包括资金投入所形成的污染治理能力及产生的减排量、所形成的环境监管能力,资金绩效是否达到相关规划和政策目标要求等。

“尽管第三方机构此前有过财务审计的经验,但开展真正的环境审计的基础还很薄弱。”周一虹表示,比如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方面,需要以环境重置成本法分摊治污成本、编制环保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而这一过程相当复杂,需要既熟悉会计、审计准则又熟悉环保法律法规的复合型人才,而目前具备这些能力的审计人才相当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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