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9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
字号:【大】 【中】 【小】

中央有关部门单位,国务院各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相关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中央委员会,相关中央企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机构:

现将《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组织好贯彻落实。

审计署办公厅

2019年4月25日

(此件我署主动公开)

 

 

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有效施行,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更好发挥内部审计作用,现就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2019年,内部审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到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是实现审计全覆盖的需要,是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内部审计机构和广大内部审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内部审计作为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既是本部门本单位强化内部控制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又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整合内部审计资源、统筹内部审计力量、加强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实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优势互补,减少审计监督盲区,着力拓展审计监督深度和广度。

二、促进提升管理经营绩效,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9年,内部审计工作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贯彻“六个稳”要求,推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坚持将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本部门本单位的有效落实作为首要职责,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目标与国家宏观政策目标有机统一。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稳健的货币政策松紧适度,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发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促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科技支撑能力提升,促进培育壮大新动能;推进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促进推动绿色发展;推进深化国资国企、农业农村、社会事业等领域改革,促进增强发展活力,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促进完善内部控制,加强风险管理

内部审计工作要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完善治理的需要,针对所有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特别是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或者针对组织内部控制的某个要素、某项业务活动以及业务活动某个环节开展专项内部控制审计,通过揭示内部控制缺陷,提出健全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议并督促执行,推动改善管理,增加价值。做好“经济体检”工作,不仅要“查病”,更要“治已病”“防未病”。密切关注本部门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业务开展的合法合规性,服务本部门本单位持续提升合规管理能力,依法依规稳健运营。密切关注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中的不确定因素,服务本部门本单位创新转型。聚焦跨界跨境风险防控,服务本部门本单位提升跨专业、跨市场、跨监管复杂市场环境下的风险管控能力,及时反映国有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风险隐患,促进国有企业在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国际市场开拓等各项业务活动中科学决策,有效防范国内国际市场风险。

四、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推动公共权力规范运行

内部审计机构应科学合理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计划,进一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计划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为规范权力运行、提升组织经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风险的重要举措作用,推动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干部切实履职尽责。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坚持鼓励改革创新,坚持鼓励干事创业,既要严肃揭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又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紧扣经济责任,突出经济责任审计重点,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聚焦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执行,聚焦领导干部守纪、守法、守规和尽责情况,聚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岗位、重点事项和重点环节,推动权力规范运行、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落实。逐步前移监督关口,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推动领导干部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尽责担当。

五、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

内部审计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发挥实现审计全覆盖的生力军作用。通过创新审计方法,优化组织方式,突出审计重点,努力实现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消除审计监督盲区。结合本部门本单位业务特点,积极创新内部审计方式方法,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强化大数据审计思维,增强大数据审计能力,综合运用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方式,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效能。科学规划,统筹协调,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整合开展战略规划、财政财务收支、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积极探索融合式、“1+N”等审计组织方式,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积极推进跨层级、跨区域审计或专项审计,做好内部审计项目、内部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成果质量和层次。

六、强化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完善制度和加强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及时研究分析审计建议,注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绩效。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推行审计整改结果内部通报或公告等方式,对纠正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应当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结果的运用,加强内部审计与内部纪检、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等机制。推动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参考,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范围。对内部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依法依规移送相关主管机关,努力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成效。

七、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工作要求,部门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重要事项的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要自觉在本部门本单位党委(党组)的领导下开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是涉及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情况报告、违规事项处理、违法问题移送等重大事项的,都要向党委(党组)报告。各部门各单位应积极支持配合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行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加强与同级审计机关的沟通联系,根据行业属性、业务特点、资金规模等因素,完善本行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推动制定行业性内部审计指导意见、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促进本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开展。

八、适应新时代需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内部审计队伍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内部审计人员面临的新要求新挑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要求,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内部审计队伍。选好配强内部审计人员,将思想和作风过硬、专业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好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内部审计队伍。激励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开展教育培训,通过“以审代训”、参加有关培训交流等方式,尽快构建起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审计培训体系,不断完善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提升政治能力、专业能力、宏观政策研究能力和审计信息化能力。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