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审计科研所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0日】
【来源:审计署科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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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是审计署全额拨款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审计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研究。根据工作需要,经审计署批准,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应聘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良好;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和身体健康;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所招聘4名工作人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人员岗位,聘用后将从事审计理论研究工作,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国家统招统分的全日制博士应届毕业生或本年度出站的博士后人员,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学历(学位)应当取得国家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或认可。
  (二)愿意从事审计和审计理论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功底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1门以上外语。
  (三)专业要求:会计学、审计学、财政学、金融学或其他相关专业。
  (四)博士年龄32周岁(含)以下,博士后年龄35周岁(含)以下。
  (五)本次招聘北京生源3名,京外生源1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在2015年4月15日前,将本人简历(其中包括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生源所在地、近期免冠照片)、学位证书复印件、已有的学位论文、两篇近期代表作等资料,一并邮寄至审计署审计科研所。谢绝来访。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电话通知考试。
  (三)考试、体检和考察。根据岗位要求,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对象。
  (四)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审计署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确定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说明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承诺对应聘者资料给予严格保密,并仅用于本年度招聘工作使用。此次未选聘者资料,恕不退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君鳌 
  联系电话:010-82199034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号,邮编:100086。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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