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审计署门户网站投稿须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局,署机关各单位、各派出审计局、各特派员办事处、各直属单位:
为严格稿件质量,完善稿件审核制度,现对原《投稿须知》和《互联网投稿审批单》进行修订,请各单位在投稿时参照执行。
2.互联网投稿审批单(2016年12月26日修订) 点击下载
审计署办公厅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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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局,署机关各单位、各派出审计局、各特派员办事处、各直属单位:
为严格稿件质量,完善稿件审核制度,现对原《投稿须知》和《互联网投稿审批单》进行修订,请各单位在投稿时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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