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审计揭示百姓身边的“小官贪腐”:广东一处长、东莞一股长合谋骗取千万中央财政补贴 获刑10余年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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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广东一起“小官贪腐”案例被央视《焦点访谈》曝光。

广东省经信委这位副处长联合乡镇业务经办人员,骗取中央财政补贴逾千万元的案例,在623日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的审计工作报告中也被作为典型案例“点名”:

“国有资产资源和公共权力集中领域问题较多……如广东省经信委产业发展处原副处长景修元与乡镇业务经办人员等3人,利用审核申报材料之便,骗取并私分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1200多万元。”

——《国务院关于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

这例“小官贪腐”是怎样被发现的?他们钻了中央财政补贴的哪些漏洞?南都记者为您带来背后的独家深度报道——

景修元或许从未想到过,自己的名字会出现在审计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审计工作报告中。

去年7月,广东省经信委产业发展处原副处长景修元因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6个月。与他一起锒铛入狱的,还有东莞市长安镇经信局产业技术股原股长,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自2013年到2015年,两人合力伪造材料,骗取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1240余万。

623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将此作为“典型案例”通报。

审计署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这起公职人员贪污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的案例,堪称是典型的“小官贪腐”,“两人级别不高,但在职责范围内权力很大,如此上下勾结以权谋私,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异常:还未分赃 事已败露

201412月中旬的一天,黄新征控制的四个银行账户共收到了高达957.28万元的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而几天之后,他致电通知景修元赶来分钱时,但对方却并不积极,似乎很紧张,匆忙挂了电话,随后失去了音讯。

直至201533日晚,景修元主动约了黄新征见面。

景修元不是来分钱的,相反,此时他退回了一年前黄新征所给的82.5万分成,还要求写一张两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收条。

黄新征感觉不妙:急于退钱,可能是事情败露了?

彼时,2014年底审计署开始实施了相关审计工作,其中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是其中重要的审计内容。

这与二人的工作范围正好相关。黄新征负责东莞市长安镇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而景修元负责广东省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南都记者了解到,关闭小企业是指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存在产能过剩、资源能源浪费、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突出、布局不合理等问题的各类小企业实施的行政性关闭。2006年以来,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对当年实施关闭的这类小企业,采取适当的补助资金,用于职工安置等支出。

20151月初,审计署深圳特派办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对广东省2014年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进行了审计,当时主要是利用相关数据信息进行了数据的“集中分析、分散核查”。 审计人员介绍,“数据分析结果一出来,就能看出东莞的4家企业提供申报材料存在明显异常”。

符合补助范围的主要是2014331日以前完成关闭的小企业。但数据显示,东莞市申报的4家企业,有3家于20144月初成立,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人数、社保缴纳均为0人;还有1家于20138月成立,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人数仅为4人。

这说明他们很可能是没有经营的空壳企业,并且截至20144月,它们都未关闭注销。这四家企业注册时间、申报人数均不符合关闭小企业资金补助条件。“要么是数据出错,要么是申报材料有问题”,审计人员立即决定调阅这四家公司的申报材料档案。

经核实,“明明是20144月初成立的公司,但申报材料中却写成2007年、2008年注册,而且公司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人数为0,但是申报补助的人数却有两三百人。基于此,我们判断这几家公司不正常。”一名审计人员告诉南都记者。

后经查明,这4家东莞企业的控制人都是黄新征。“顺着这些公司的资金流向,我们做了进一步追查,形成了一个人物关系图,目标集中在了黄新征身上。”上述审计人员告诉南都记者,当时判断这可能是一个窝案。

合谋:一人申报 一人审批

201689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

在与景修元碰面两周后,黄新征以经办人的身份被“约谈”。原因是2015319日,东莞市长安镇派出所接到报案称,“有人涉嫌伪造公章和文件资料诈骗国家专项补贴”。东莞市财政局和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同年318日接到审计署深圳特派办的有关审计取证之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当即选择报警。

当天在长安镇政府的一处,黄新征面对办案人员的质询时,试图以相关企业是通过中介公司申报的解释来撇清关系,但还是露出了马脚。在事实面前,他不得不承认,在2013年度项目申报过程中,与景修元合谋,伪造资料共骗取国家补贴283万元。第二年以同样的方式,骗得957.28万元。

一名基层的办事员为何敢以身试法,骗取国家千万的专项补贴?他们又是如何走上这条路的呢?

南都记者了解到,黄新征是东莞市长安镇人,2014年出任长安镇经信局产业技术股股长。从2011年开始,他主要负责产业集群、企业技术项目专项资金申报等事项。

20126月,经来自深圳的陈某滨介绍,黄新征与比他年长11岁的景修元在东莞一家玉器店相识。景修元住在广州,当时是广东省经信委产业发展处副处长,主要负责审批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申报等工作。

上下级关系的两人,随即商定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合谋骗取补助。黄新征供述称,一开始想找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如果申请成功的话,企业也可以赞助我们‘饮茶费’。”后来他发现,除非伪造申报材料,否则这样的企业在长安镇很难找到。

这样的提议得到了景修元的同意。2013年在申报补助期间,景修元还给黄新征发来了“申报指南”,并提供着“技术指导”。

据景修元介绍,他告诉黄新征:要用足政策打“擦边球”,尽量选择员工人数多的企业来申报,包括已经离开企业、但劳动关系还在企业的员工,也可以一起上报,从而获得更多补助资金;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由于企业已经关闭了,是不需要验收的,不会有收尾。

有人在审批中“保驾护航”,黄新征提交初审材料时,少了几分顾虑。两周内,他伪造了其姐夫经营的一家皮具公司的申报材料,并加盖伪造的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等单位公章后,将材料层层报送至广东省经信委审批。

景修元称,“在整个申报2013年项目时,基本没有听黄新征说过什么难处。”而他也利用其负责审批该项目的职务便利,使材料通过审批。

不久,283万的补贴辗转到了黄新征的个人账户上。

代价:故技重施 获刑十余年

资金到账后,景修元要了三成82.5万元的好处,陈某滨分得了一成,其余款项归黄新征所有。初尝甜头的两人,随即开始准备2014年的申报。这一次,20144月,他们一口气报了4家企业。

除了一家电子公司是黄新征与弟弟黄某于20138月出资设立的之外,其余三家均是他借用朋友的身份证注册的。

大概在20149月,两人通了一次电话,景修元告知黄新征项目的进展,称申报材料已经上报工信部了,成功批下的问题不大。如景修元所说,在材料提交后的9个月后,高达957.28万元的补贴转入了黄新征控制的账户。

然而,短暂的兴奋过后,他们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015年初,随着审计工作的深入,两人合谋骗取国家补贴的事终被揭开。

南都记者从审计署获悉,经审计查明,黄新征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篡改成立时间、注销时间和经营范围等方式伪造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注销证明和虚假编造企业员工名单等资料,以4家企业名义骗取2014年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57.28万元,涉嫌贪污。审计署依法移送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处理。

2015319日,因涉嫌贪污罪,黄新征被羁押。三天后被刑事拘留。同年42日被逮捕。随后,景修元也被牵出,锒铛入狱。

2016712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新征、景修元各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骗取公共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陈某滨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判决黄新征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没收个人财产600万元;景修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陈某滨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两人不服,提起上诉。2016111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623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将此作为“典型案例”通报。

“一人是股长,一人是副处长。官职不大却以权谋私,骗取了上千万国家补贴,这是典型的‘小官贪腐’。”审计人员告诉南都记者,十八大以来,审计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既要打老虎、又要抓苍蝇”的要求,利用大数据审计,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加大了审计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了审计覆盖面,审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得到了有效且充分的发挥。

采写:南都记者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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