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成都办孙清泳:管住扶贫资金使用的“法外之地” 别让扶贫变成“吃贫”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6日】
【来源:审计署成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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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穷是社会的伤疤,减贫是政府的天职,扶贫济困是人类的良心”。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保障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持续高度重视。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要加强扶贫资金的阳光化管理,要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现象,一旦发现要从严惩处。

2017年初,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审计署成都办对四川省扶贫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审计组就如何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进行了激烈讨论,最终大家一致认为,财政、扶贫等扶贫资金主管部门以前一直是审计监督的重点,经常接受审计,管理相对规范,但对一些承担扶贫工作的社会团体,其管理和使用的扶贫资金不少,有的甚至上亿元,但由于以前关注不多,很可能因长期缺乏监管而在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出现一些问题,因此,审计组决定将其作为此次审计的重点关注对象。

随着审计工作正式展开,审计组兵分三路,对确定的3个协会和几家事业单位进行审计。随着审计的不断深入,通过会计资料、业务资料的相互比对,以及审计人员的突击盘点等,这些扶贫社会团体的管理乱象一步步被揭开,挤占挪用资金、乱发奖金、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不停揭示出来,扶贫社会团体长期处于缺乏监管的灰色地带,一些单位和个人利用手中职权,最终将扶贫变成了“吃贫”。如某单位是扶贫主管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但该单位长期设置“账外账”,将部分扶贫项目资金用于发放职工补贴等;又如某扶贫社会团体,在每年收到财政拨款后,除少数资金用于业务支出外,大部分经费用在了职工聚餐、发放过节费上,其出纳甚至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炒股。

扶贫社会团体是脱贫攻坚工作中重要的社会参与力量,其管理和使用的资金是财政扶贫的重要补充,然而部分单位和个人却漠视党纪国法,肆意妄为。究其原因,是这些单位处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边缘地带,长期缺乏有效监管,更因其主体所属边界模糊,在主观上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最终造成了种种乱象。“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踪到哪里”。不仅是对扶贫资金,对所有的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国家审计机关始终要以消灭审计监督盲区为己任,坚持落实审计全覆盖,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更实更细,为维护财经法纪,促进廉政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孙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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