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云南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5日】
【来源:《中国审计》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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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以来,云南省审计机关始终坚持“因地制宜、重在责任、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地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截至2018年,云南省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已全面展开,共安排审计项目422个,审计领导干部465名,其中,2017年,全省审计机关审计发现问题731个,以金额计量问题113个,金额合计29.59亿元;非金额计量问题618个。实现了每个审计机关至少开展一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的目标,为云南省实现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奋斗目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其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强化制度体系建设

云南省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得到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纳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要工作来安排部署。全省共制定相关意见或实施办法等文件87个,其中:已印发60个、制定中27个,为工作持续推进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在省级层面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云南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云南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规划(2016-2020)》、《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文件;楚雄州先后出台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楚雄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规划(2018—2020年)》、《楚雄州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等制度法规。

二、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审计工作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来,按照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云南省审计机关坚持边试点、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边推开。一是探索阶段。2014年,云南省审计厅在对3个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把自然资源资产作为审计内容,开始探索研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方式和评价体系等。二是试点阶段。2015年,云南省审计机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精神并结合本省实际,于2016年1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云南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2017年,全省所有审计机关都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开展审计试点项目237个。三是全面推开阶段。2018年,全省共安排审计项目196个,审计领导干部255名,实现了每个审计机关都至少开展一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的目标。力争到2020年实现审计全覆盖。

三、科技引领,不断创新审计技术

2017年,云南省审计厅与云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等有关单位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了外部专业力量助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常态化机制。省、州、县三级审计机关先后聘请100余名专家参与具体审计工作,审计人员与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专家共同协作,开发了“审计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现场核查系统,借助这个系统较好地解决了现场核查、取证等过去难以逾越的障碍和难题。云南省审计厅已立项建设并全面部署“云南省空间数据审计技术支撑系统”,力争在2019年项目通过评审验收,并在全省推广使用。临沧市凤庆县审计局与华中科技大学、云南省遥感中心联合研制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信息系统,将有关自然资源资产各领域的大数据集成到地理信息系统(GIS)平台中,对各行政辖区从宏观和微观、定量和定性、自然资源实物量的增减变化进行真实客观的综合评价和可视化分析,实现新形势下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信息化,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解放审计生产力。该项目得到了武汉大学教授、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李德仁先生为主任委员的评价委员会一致认可: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信息系统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四、建立机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才能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建立协调机制。云南省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职能并入到了云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联系会议中,不再成立新的协调领导小组;各州市根据各自的情况成立了协调领导小组,督促指导、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二是建立结果运用机制。主动加强与组织、纪检、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及时报送审计结果和移交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楚雄州、大理州等审计机关,先后向当地纪检、检察机关及国土、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22份,推动审计结果在领导干部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中的运用。三是建立审计整改机制。审计机关将审计结果在被审计单位的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同时提出具体明确的整改要求;被审计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机关每年向本级政府综合报告全年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大理州建立了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各级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五、多措并举,提升审计队伍素质

为适应工作需要,云南省审计机关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资源环境审计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成立专职机构。成立了云南省审计厅资源环境审计处,配齐配强了人员。同时,要求有条件的地方要成立资源环境审计专职机构,确保有专门人员研究资源环境审计这个领域,有专门力量从事这项工作。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全省审计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资源环境审计业务培训,促进审计人员增强专业知识储备、提升专业胜任能力,2017年12月在大理举办了全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培训班,2018年6月在南京审计大学举办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培训班,参训人员共达120余人次。三是积极借助外力,坚持开门搞审计。根据审计需要聘请相关领域专家提供咨询意见,或直接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审计,为审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四是开展理论研究。云南省审计厅领导先后到曲靖市、保山市、怒江州等地就如何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污染防治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组织撰写理论研究文章5篇上报国家审计署,正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办法等课题的研究。(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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