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审计局 曾延 吴治理
湖南长沙审计局在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探索“无事有为”的评价标准。
一、评价基本原则
所谓“无事”,并非不干事,而是不出大事。即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无重大资源毁损问题、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无重大履职不到位问题、无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有为”则是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应有所作为,其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或明显改善,相关约束性指标、目标任务和生态红线管控任务完成较好,在相关督察、审计、专项考核检查中未发现重大问题。
二、具体评价标准
(一)“无事”指标的设置。
一是四个重大指标。即出现上述四个重大问题中的一个或多个问题即扣分,且应增加分值权重。
二是审计查出问题扣分指标。对照两办规定七个方面的内容,每查出一个问题,依照问题性质、后果设置不同权重值确立。
(二)“有为”指标的设置。
一是刚性执行指标。指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包括实施类指标和整改类指标。
二是考核性指标。上级党委、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地区或行业性考核结果,主要提供参考性依据。社会评估、民意调查等也可视考核性指标。
三是基础性指标。反映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增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指标,如耕地保有量指标、森林覆盖率等。
四是约束性指标。国家或上级党委、政府确定的自然资源利用、生态保护等方面带有约束性目标指标。如城镇(乡)污水处理率、单位GDP能耗等。
五是加分指标。被审计领导干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及探索实施改革创新方面取得成绩。如任期内对重金属污染等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化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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