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党组印发审计署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7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以下简称《意见》)的总体部署,以及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学组发〔2008〕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署党组决定,从2008年9月下旬至2009年2月底在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以下简称署机关及派出机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现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署机关及派出机构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针对审计机关特点,以科学发展观为灵魂和指南,以“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为载体,深入学习、转变观念、推动实践,使审计工作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目标要求

    学习实践活动以各级领导班子和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署机关及派出机构全体党员参加,具体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深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深刻认识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紧迫性,充分把握科学发展与审计工作的密切联系和内在规律,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解决突出问题。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围绕贯彻落实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着力解决思想观念不适应科学发展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方面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方面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主管全国审计工作方面的突出问题。此外,各单位尤其是各特派办还要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查找和解决其他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署机关及派出机构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使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三)创新机制制度。针对形势和实践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审计制度体系和符合科学发展的审计工作机制。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对审计准则、审计指南等各项审计业务制度规定,以及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为全面实现审计工作五年规划制定的各项目标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四)促进科学发展。坚持把务求实效作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贯彻落实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正确思路、领导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制度措施,推动审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主要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开拓创新为动力,进一步理清审计工作发展思路,总结探寻审计工作发展规律,牢固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使审计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使审计事业发展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突出实践特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以“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为载体,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相结合,与领导班子建设、审计队伍建设、审计业务建设、审计法规制度建设、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文化建设相结合,不断探索实践方式,创新实践载体,总结实践经验,将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充分体现在审计工作之中。

    (三)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全程参与,坚持开门搞教育。汲取群众经验,总结基层实践,广泛听取中央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基层审计机关和审计对象的意见建议。虚心向群众学习,认真查找问题,自觉接受监督。搞好群众满意度测评,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四)正面教育为主。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自我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通过集中学习培训、自主学习和“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自觉查找影响和制约审计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全面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查找和剖析问题既要严格要求,又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发展积极性。

    四、方法步骤 

    根据中央《意见》和《实施意见》的安排,学习实践活动分为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3个阶段,每个阶段包括3个环节,加上活动开始前的准备环节和活动结束时的总结测评环节,共11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准备环节(9月25日至10月7日)

    工作要求:

    学习领会中央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提高对学习实践活动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中央《意见》和《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初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启动学习实践活动。

    主要内容:

    1.制定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署党组审定方案后,送中央指导检查组审核,报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并抄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之后实施。

    2.成立审计署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办公室和指导检查组。

    3.开展问卷调查。向署机关及派出机构全体党员干部、地方审计机关、审计对象和有工作联系的部门发放调查问卷,了解情况,收集反映,梳理问题。

    4.筹备召开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

    (二)第一阶段:学习调研(10月8日至11月21日)

    工作要求:通过学习培训、深入调研、开展讨论三个重点环节,切实提高对学习实践活动的认识,在深刻领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了解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期望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找准突出问题,初步形成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

    主要内容:

    1.学习培训(10月8日至10月31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处以上干部还要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学习培训主要采取:一是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署党组成员、署领导,署机关及派出机构司(局)级干部参加。二是举办4期培训班,其中处级干部2期,每期5天,处以下干部和离退休干部2期,每期3天。三是组织4场专题辅导报告。请专家作关于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辅导讲座;请四川省、北京奥组委作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报告。四是自主学习。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交流。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组织和带领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规定的必读书目,每位党员都要撰写学习体会。

    2.深入调研(10月20日至11月7日)。着重围绕思想观念不适应科学发展、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贯彻落实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主管全国审计工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梳理出若干专题开展调研。党组成员要确定重点课题,带队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及时进行调研成果交流。特派办要重点征求审计对象和所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派出审计局要重点征求审计对象的意见。

    3.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讨论(11月10日至21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密联系审计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解放思想讨论。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克服满足现状、因循守旧的思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审计理念,努力在更新审计发展观念、转变审计发展思路、实现审计科学发展上形成共识。

    (三)第二阶段:分析检查(11月24日至12月31日)

    工作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紧紧围绕“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这一主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检查自身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评议,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主要内容:

    1.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11月24日至12月5日)。各级领导班子分别召开以“检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重点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交换看法,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撰写发言材料,做好充分准备。民主生活会要适当吸收普通党员列席。民主生活会要提前5天向上级党组织和指导检查组报告。上级党组织和指导检查组要派人列席,加强指导。要组织党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2.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12月8日至12月19日)。各级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紧密联系实际,在回顾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征求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查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形成问题的主要原因,确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等。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报告形成后,以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本级党组织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后,认真修改完善。

    3.组织群众评议(12月22日至12月31日)。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以座谈会或书面评议的形式,认真组织评议,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和审计对象的意见,同时在审计署门户网站开设“网上评议台”征求意见,并根据各方面意见对分析检查报告作进一步修改。

    (四)第三阶段:整改落实(2009年1月4日至2月6日)

    工作要求:针对梳理出来的影响和制约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区分署机关、特派办和地方审计机关等不同层面,按照统筹考虑、当前与长远相衔接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分类解决。

    主要内容: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2009年1月4日至1月16日)。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明确责任,按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别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整改落实方案要注重可操作性,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监督。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2009年1月19日至2月6日)。针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观念、履行职能、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问题,突出重点,围绕服务中心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特别要侧重解决政策层面和履行审计职能方面的突出问题。

    3.完善机制制度(2009年1月19日至2月6日)。按照中央《意见》要求,从促进科学发展的需要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在前一段对各类制度规定进行清理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学习调研成果,运用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对机制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政策性、制度性、规范性文件。要按照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要求,研究制定出与之配套的制度和政策,不断推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

    (五)总结和测评环节(2009年2月9日至2月20日)

    工作要求:

    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估,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经验,为下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奠定良好基础。

    主要内容:

    1.通报学习情况。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后,召开总结大会,向党员、群众通报情况。

    2.进行满意度测评。主要测评两项内容:一是解决突出问题的满意度,二是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由署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测评,测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公布。

    3.搞好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正式报告,由署党组审定后,送中央指导检查组审核,报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并抄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署机关各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学习实践活动总结报署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审计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署机关及派出机构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把学习实践贯穿始终,把解放思想贯穿始终,把查找问题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署党组全面负责署机关及派出机构的学习实践活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领导班子和所在支部的活动,结合各自分工,建立联系点。审计署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习实践活动具体组织工作。各特派办党组、署机关各司局级单位和各派出审计局党支部(党总支)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学习实践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组织实施,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二)发挥带头作用。各级领导班子和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带头学习交流,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带头落实整改措施,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三)实行分类指导。在坚持总体要求的同时,针对署机关及派出机构的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实行分类指导。成立3个指导检查组,负责对特派办的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指导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注意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向署党组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按照中央要求顺利开展。

    (四)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杂志、审计署门户网站、机关党委网页等载体,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编发简报、专报、情况反映等形式,及时通报活动动态,交流活动经验。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反映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对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建议,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健康有效地开展。

    (五)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推动审计工作落实有机结合起来,自觉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统领审计工作,通过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宏观性、建设性、开放性和科学性,提升审计干部的能力和水平。各单位要落实责任,确保活动质量,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精神和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计划。对离退休党员干部,要视其身体状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他们参加活动,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确有困难的,经管理机构的党支部(党总支)批准,报署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可不参加集体活动。

    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的实施计划,将根据本方案,分别作出安排。

    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落实计划经分管署领导审定后,报署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