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计署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暨审计机关成立二十五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审计署原审计长 于明涛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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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家义同志的讲话,我完全赞同。

    审计署1983年9月15日成立至今,已经走过了整整25个春秋。25年前,我们国家正处在改革开放初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上来的战略决策,由此拉开了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帷幕,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此后一段时间内,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推动下,经济建设蓬勃地发展。但由于改革初期,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经济领域里也出现了一些搞不正之风的行为和经济犯罪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建立健全经济监督体系,加强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维护国家财经法规的威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党中央、国务院认为需要有一个监督机构。在1982年五届五次全国人大通过的我国新宪法中,决定设立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依法独立地进行审计监督。它反映出我们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有了一个飞跃,标志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

    1983年6月,组织上调我来京主持组建国家审计署的工作。审计机关在初创阶段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边组建、边工作”的指示,一方面积极推进机构组建,另一方面克服困难,勇于开展试审工作。在没有现成方法和经验的情况下,坚持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在实践中摸索前进,同时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争取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初创的审计监督工作在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增收节支等方面,开始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也锻炼了审计干部,摸索出了许多宝贵经验。例如我们当时提出,要抓违纪大案、要案,把它作为突破口,打开审计工作局面。还提出审计工作必须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要从财政财务审计入手,落脚到提高经济效益,更好地为经济工作中心服务,使审计工作的路子越走越宽。

    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一方面是抓了经济效益审计,通过对重点企业盈亏大户、重点基建项目和重点事业单位的审计,促进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抓了违反财经纪律的审计,重点抓大案、要案,努力为严肃财经纪律、狠刹不正之风和争取党风明显好转服务。在开展审计监督工作中,逐步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例如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审计,一定要搞深搞透;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一抓到底,作出严肃处理。同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重大问题的处理,要向党政领导请示汇报;有典型意义的重大案件,在内部通报或在媒体上公布,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的效果,为以后审计工作的发展初步打下了些基础。

    这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审计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审计成效十分显著,使我感到由衷的欣慰。从培俭、振乾,到金华、家义同志,在以他们为班长的历届署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下,广大审计干部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工作中心,拓展思路,积极进取,使审计工作不断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特别是在查处大案要案、促进增收节支、推动深化改革、维护经济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如今,我们已经开创了中国特色的审计之路,我们的审计工作已开始在国际审计领域发挥更大作用。这些都是十分令人鼓舞的。展望未来,我们信心百倍。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国审计事业一定会取得更好更快的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取得更好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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