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内容重点 深化财政审计
万巧珍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31日】
【来源: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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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审计大格局是在建立公共财政的新形势下,为持续深化财政审计,而对财政审计提出的更高要求。由于财政职能的变化,财政资金的投向和支出方式都发生了变化,所以财政审计的内容和重点也要做出相应的调整。要从财政审计大格局管理的本质出发,从制度、体制、机制上入手,来揭示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全貌,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发挥财政审计宏观监督管理的作用。
    一、向其他专业审计拓展,扩大外延和内涵。一是在审计对象上,重点选择组织预算执行、参与预算执行,掌握资金调拨权和管理使用大宗财政性资金的部门单位进行审计。二是在审计内容上,除审计财政预算收支外,还应选择一些部门掌握的,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等进行审计。三是在具体审计实施上,要针对不同部门确定不同的审计重点。在专业审计的选择上,可以分别进行教育科技经费、利用世行贷款、社会保障资金、重大建设工程资金、公费医疗经费、捐赠款物、土地转让资金、防洪保安资金、环卫资金、住房基金、企业税费基金缴纳情况审计以及部门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等,还可以选择社会公众、政府领导或上级部门关注的和急需掌握、解决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审计。
    二、以财务审计为主转向以绩效审计为中心,两种方式并存。有效推进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效益审计工作,需要各地审计机关结合实际情况,设计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审计模式和组织方法。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效益审计应该采取以真实、合法性审计为主,效益性审计为辅,循序渐进,逐步提高效益审计事项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中所占比重的发展模式。地方审计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可参考的组织方法为:一是强调效益意识。要将效益的观念贯穿于每一个预算执行审计事项之中,向加强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延伸;二是结合地方实际,通过统筹计划安排,选定效益审计项目,明确列入单位年度财政同级审计工作计划,并制订相应的考评办法;三是在初期工作中,避免全面效益评价,应选择专项效益评价作为主要的形式,选择审计项目要从较简单的但容易见效的项目做起;四是有效整合审计资源,树立大财政审计理念,也可以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和中介评估机构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效益审计。
    三、从资金管理部门转向具体实施用款单位,扩大延伸审计面。按照改革后财政资金的管理模式,财政资金将从财政部门以及受政府委托代理预算拨款职能的国库支付中心等,再到具体用款的预算单位、商品和劳务的供给单位。故应及时地将审计对象由单个或数个涉款单位调整为财政资金本身,根据资金的走向找到其最终目标单位,扩大延伸审计面,并将预算管理、业务管理、项目管理紧密联系起来,以揭示本级部门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四、从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审计转化,增加预算编制审计环节。可尝试将监督行为前置,增加预算编制审计环节,检查预算编制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有无进一步细化,有关标准、定额是否合理,专项经费是否有政策依据,重大项目支出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是否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预算编制审计可能会增加审计成本,但更有利于推动公共财政导向下的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五、从传统的手工审计向运用审计软件审计转变,提高审计效率。目前,财政部门推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后,网络数据的共享,安全性能的加强,使财政和审计之间数据信息实时共享成为可能。因此,审计机关应大力普及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增强审计机关在信息化条件下实施审计监督的能力,与财税部门建立起信息互动平台,及时掌握各项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情况,促进并逐步形成事前参与、事中监管、事后审计有机结合的监督机制。
    六、审计成果转化方面应由微观建议向宏观管理转变,扩大审计影响。一是在提高预算执行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向政府、人大“两个报告”的载体作用,通过两个报告,将审计的成果最大限度地反映出来。使政府和人大看到审计部门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二是在提交两个报告时,注意把握好不同的角度,对政府的报告,侧重反映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剖析问题形成的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制度等深层次方面提出加强管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为政府管理财政预算收支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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