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审计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7日】
【来源:审计署农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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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环境审计的产生
    环境审计最初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西方企业内部审计。当时,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为应对政府对资源环境的检查监督,降低资源和环境方面的风险,在企业内部实施环境审计。而早期的政府资源环境审计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80年代。那时候,美国、加拿大等国家都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源环境审计,帮助企业节约资源能源,加强环境管理。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期,尤其是1992年世界审计组织(INTOSAI)成立了环境审计委员会(WGEA),标志着资源环境问题正式进入大多数国家最高审计机关的业务范畴。
    二、我国环境审计
    我国认为,环境审计是为促进政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由审计机关对政府、企事业单位等被审计单位的环境管理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所进行的监督、评价和鉴证等工作。环境审计重点关注资金、政策、管理、项目4个方面内容:一是资源开发利用、环境治理保护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二是资源环境政策法规、制度的科学性、健全性、执行的有效性;三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行服务、管理、监督责任,及实施各项管理措施的情况及其成效;四是资源环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及其效益情况。我国审计机关从成立初期就开始了对环境审计的探索,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点到面、从单一走向了多元化。目前,我国已先后在环境保护资金、生态建设、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开展了环境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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