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能源秸秆气化集中供气项目审计调查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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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审计目标:
    通过对全市生物质能源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的审计调查和项目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分析,评价该项目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分析项目利用过程中对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促进环保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同时揭露项目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为政府进一步推进农村能源可持续发展提供最基础的、最真实的资料。
    二、 审计标准:
    本项目审计中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GB/T2586-1991热量单位、符号与换算》等。
    三、 审计方法:
    主要包括审阅法、现场查看法、调查查询法、分析性复核法等。
    四、 审计内容:
    (一)资金筹集情况。重点审查每个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情况,审查在资金的筹集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
    (二)投资建设情况。重点核实项目的投资建设情况,包括设备投资、土建安装、建设期间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核实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
    (三)生产成本、效益情况分析。重点核实投入成本如项目运行期间所吸吞的秸秆原材料成本以及运行期间所发生的其他费用;重点调查产生效益如产气量以及所附带的副产品,每个项目产气所能供应的户数和人数等。
    (四)社会效益分析。分析项目受益居民户数、年消耗农作物各类秸杆数量,通过一定的科学统计标准换算出沼气能量可以节约的标准煤数量;调查分析秸杆气收费情况,与使用液化气费用比较,测算农民使用秸杆气化燃气用于做饭的年燃气费用节约数;分析工程项目运行后,在节约能源的前提下,在减少SO2、CO2等污染物排放以及固体废弃物(炉灰)的产生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五、 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表明,秸秆气化集中供气项目的建设,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同时减少了农作物秸秆乱堆乱放及野外焚烧给农村环境造成的污染,关键是通过生物质能的转换,生成清洁能源,节约了煤炭等有限能源的使用,促进了资源的可持续使用,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经济效益。根据审计调查,A市B村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一期项目亏损2868.2元。亏损原因是销售单价较低、小区入住率较低及用气量太少。如果要使气化站运行不亏损,至少要保证105户村民正常使用。如果小区400户村民均能正常使用,每年可盈余约3万元。
    (二)社会效益。一是节约能源。该项目年消耗农作物各类秸秆300吨左右,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150吨;二是减少农村居民生活费用支出。经测算,一个普通三口之家每月只需30元左右,与使用液化气比较每月可节省40元左右;三是保护生态环境。该工程项目运行后,能大大减少CO2、SO2等污染物排放量以及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减轻了化石能源消耗对环境的污染,并能够有效避免秸秆随地焚烧所引起的空气质量恶化事件。
    (三)存在问题。一是对秸秆气化技术认识不够,广大农户的参与积极性不高;二是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省、市财政补助标准偏低,部分区(县)、街(镇)由于发展不平衡,财力有限,其配套很难足额到位;三是秸秆气化应用技术有待进一步拓展和完善。
    六、   审计建议:
    (一)做好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的规划工作。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建设的规划一定要与农村城镇规划相结合,提高集中居住规模,使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达到一定的经济运营规模,降低秸秆气的生产成本。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建设的扶持力度,提高补助标准,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推动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发展。
    (三)组织联合攻关,加快技术进步。提高技术应用水平和科技含量,提高设备的标准化程度。研究机构和设备生产企业要组织联合攻关,采取引进技术和自我开发创新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改善设备的工艺技术性能。
    (四)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行。一是要严格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对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实行定期检查制度。二是建立完备的培训计划和持证上岗制度,规范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的运行操作,确保安全生产。三是制定用户安全使用规范和加强宣传教育,使用户树立安全意识,保证用户的使用安全。
                                                                          (江苏省审计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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