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环境审计协调领导小组简介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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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计署环境审计协调领导小组成立
    2003年7月审计署发布了《审计署关于成立财政审计、环境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协调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审办发【2003】37号),确定成立审计署环境审计协调领导小组,由一位副审计长任组长。
    二、审计署环境审计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成立初期的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企业审计司、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外资运用审计司和经济责任审计司,办公室设在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2009和2010年协调领导小组两次扩大了成员范围,将财政审计司、行政事业审计司、金融审计司和外资运用审计中心纳入了协调范围。
    三、审计署环境审计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提出署环境审计安排、计划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提交本司环境审计项目的审计方案;完成本司承担或组织的环境审计项目任务;汇总、提交本司承担或组织的环境审计结果报告;向领导小组及时反映开展环境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需要领导小组予以协调解决的环境审计方面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完成署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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