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专题研讨会发言摘要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7日】
【来源:中国审计学会、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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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2011年9月22日,中国审计学会与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专题研讨会。现将研讨会上的专题发言和研讨发言内容予以摘登,供参阅。

        一、专题发言的主要观点

        两位公共管理研究专家的专题发言为研讨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这一重要理论开阔了思路,提供了启示。

        北京大学徐湘林教授认为:国家治理是一个结构性系统,是国家的最高权威通过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以及国家和地方之间的分权对社会实施控制和管理的过程,其目的在于维护政治秩序和保障政府能够持续地对社会资源进行权威性的分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已逐渐形成国家治理结构性维稳和政治经济体制适应性变革的、发展性国家转型的独特模式。 面对持续的转型危机挑战,要实现国家治理结构稳妥性的变革,我国体制改革必须从“六个方面”推进:在继承和改造中重建大众认同的开放的核心价值体系;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治建设重组权威的决策系统;通过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建立问责制,重建公众信任的有效的政府行政执行体制;加强社会协商机制,培育和促进各类民间团体的发展和自律,逐步建立社会有序的政治参与和良性的政治互动;完善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决策体制,调整政府干预和市场运行之间的关系,维持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完善社会再分配体制和社会福利保障体系。

        中山大学马骏教授认为:在国家能力与政治问责这两个关于现代国家建设的维度中,财政问题都是处于核心位置。其中国家能力包括了国家汲取和使用财政资源的内容;政治问责则只有与财政问责联系在一起,才能具有实质性内容。因此,治国即理财,是“为天下人理天下之财”,通过预算制度积极主动地约束政府对权力的使用。目前我国初步形成了官僚问责(即政府内部的预算控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每个部门对政府首脑负责)、水平问责(即权力相等或者大致相等的国家机关之间的互相监督与制约,包括人大的预算监督、国家层面的审计监督等)和社会问责(即公民参与预算,让公民社会介入到监督公共资金的使用中来)这3种财政问责机制。实现绩效预算是我国预算改革的方向,最终结合控制与绩效,建立起以部门为基础的财政问责体系。

        二、研讨的主要内容和观点

        (一)关于提出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这一论述的重要意义。
        大家一致认为,这一论述(提法、命题、论断)是对国家审计本质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耿建新教授认为,这种提法从理论上看,对国家审计有正本清源的重要作用;从实践上看,丰富了国家审计的审计依据。
        云南财经大学朱锦余教授认为,将国家审计置于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来认识其本质,突破了在审计子系统中探讨审计的思想与理念的局限,是对国家审计本质认识的重大提升与突破。
        北京交通大学张立民教授认为,命题为解释国家审计在现代社会中的定位提供了理论分析的视角,为合理确定和拓展国家审计的边界奠定了理论基础,为深入分析国家审计起源与发展的内在规律拓展了视野。
        南京审计学院尹平教授认为,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关系的理论定位不是理论创造与创新,而是对国家审计本质的回归,是对国家审计更全面、科学、精准的表述,提高了国家审计的战略视野和战略定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龙平教授认为,命题不仅确立了国家审计战略定位,提高了国家审计的宏观视角,更描述了国家审计的性质与特征,概述了国家审计运行的基本规律,具有普适性,是中国特色国家审计理论体系的重要理论基础。
        西北大学冯均科教授认为,从国家治理视角构建国家审计制度是基于民主政治理念的新思维,其理论意义表现为可以形成对主流审计动因理论——受托责任理论的新注解,为国家审计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战略基础。
        山西财经大学吴秋生教授认为,论断是对国家审计本质更高层次的认识,是对国家审计地位更准确的把握,是对国家审计功能的积极拓展,有利于正确解释国家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动因,有利于更充分地发挥国家审计的作用,有利于与时俱进地推进国家审计的发展。
        兰州大学杨肃昌教授认为,论述以国家治理公用权力的配置与运用为基础揭示了国家审计本质,是审计学与政治学高度结合的结果。
        中山大学谭劲松教授认为,命题是在2008年提出的“审计是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重要观点基础上的提升,空间上从“经济社会”飞跃到了“政治经济社会”,内容上从“免疫系统”飞跃到了“整个国家治理的一部分”。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付磊教授认为,论断清楚地回答了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职能,指明了国家审计的实质,是对国家审计的一种新认识。

        (二)关于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的关系。
        对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定位,主要有7种提法:
        1.国家治理系统包括决策、执行和监控系统,国家审计属于国家治理系统中的监控系统。
        2.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免疫系统”中的组成部分或一个子系统。
        3.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有效工具。
        4.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有效手段,是国家治理中的权力制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5.国家审计是保障各方关系人利益的基石,是国家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手段,是国家用权力制衡权力的有力武器。
        6.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存在着与生俱来的内在联系。
        7.国家审计既是国家治理“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国家治理“战略”的监督、促成和实现力量。

        (三)关于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大家一致认为,国家审计能够在国家治理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南京审计学院尹平教授认为,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能够发挥免疫系统的预防、监控、抵御、平衡和修复等重要职能作用。
        大连出版社刘明辉教授认为,国家审计能够解决国家治理中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实施权力制衡权力的制度安排。
        西北大学冯均科教授认为,国家审计能够强化对政府部门的约束,为吏治提供重要手段,为完善国家立法提供建议,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提供参考意见。
        南京大学李明辉教授认为,国家审计能够提高财政透明度,提高政府绩效,促进政府履行受托责任,提高经济稳健性,促进民主与法治,提高政府在公众中的公信度。
        军事经济学院肖文八教授认为,从博弈论的角度看,国家治理中存在着许多矛盾与冲突,如政府与社会、政治与经济、安全与发展等。国家审计能够在国家治理各种矛盾与冲突中起到协调、缓和、化对抗为双赢的作用,完善国家治理系统。
        天津财经大学韩传模教授认为,政府各部门履行着国家治理的各种职责。从权利的制衡和监督视角看,国家审计是对政府各部门的监督,因此与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类似,是对参与国家治理的各部门的再治理。
        北京大学王立彦教授认为,根据17世纪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的国家理论,审计制度是国家的组成部分,审计机关代表国家和全体人民的利益,将政府看作被审计客体,针对各级政府支配和使用公民纳税形成的国家财力的合规性、有效性,以及国有资产运营和使用实施审计监督,并予以披露报告,对全体人民负责。
        厦门大学陈汉文教授认为,国家审计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评价,完善公共机构的内部组织制度设计;通过对财政收支和预算审计,审查政府是否按照宪政规则征税,征税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公众要求,推进民主宪政和法制;通过审计结果的公告制度,完善整改追踪制度,使公民从知政向议政、参政发展,有助于公民意识的形成。

        (四)关于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的论述对审计实践的新要求。
        论述对审计实践有着直接的指导作用,从更高层次提出了新要求。
        对外经贸大学叶陈刚教授认为,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在更高层次上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不断提升服务国家治理的水平和绩效。要求扩大和加强国家审计人员队伍与力量,加强国家审计质量控制,提高国家审计处理的权威性与强制性,以完善国家治理结构与机制。
        北京交通大学张立民教授认为,要求转变审计观念,树立审计的目的在于完善治理而并非仅仅惩处违法违规的组织、个人,以检查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为着力点,将财政收支产生的社会效果作为审计评价的重点和落脚点,通过财政收支活动看到背后的经济关系与经济利益,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以及政策层面发现和分析研究问题,促进政策、法律、制度的落实和完善。
        西北大学冯均科教授认为,要求更多的关注民生领域(如财政补助和价格管制、教育机构收费、公共设施建设资金的来源和支出等)、高层官员腐败、对政府财政的监督(如“三公支出”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以及重大危机(如国家经济安全、地方政府债务危机)事件的预警机制建设,为国家政治、经济的平稳发展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上海财经大学尤家荣教授认为,要求对更广、更深层面进行审计,扩大审计的深度和范围(如对海外投资、对政府“三公”经费等),参与重大决策和事项的事前审计(如对巨额外汇储备使用的论证、资本市场发展的论证等)。
        中国人民大学宋常教授认为,要求调整国家审计工作重点、拓展新的审计领域,确立新的战略目标和任务。通过审计,督促被审计单位依法执行国家的预算,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促进财政资金的节约有效使用,促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
        西南财经大学蔡春教授认为,要求在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探索制度合理性审计、政策执行效果审计、预算执行效果审计、公权腐败审计等。
        云南财经大学朱锦余教授认为,现行的国家审计实践在不同程度上已体现出国家善治的理念:从完善国家体制机制的高度来评价审计对象、提出审计建议,体现了“法治”;公告国家审计结果体现了“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公民参与”。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命题要求,未来审计项目立项、审计内容和重点选择、审计意见和建议提出,都要从国家善治的高度来完善与提升。国家审计的现实边界的确定除了应该考虑以上的内容,还取决于国家审计人力资源以及专业胜任能力等。
        福州大学胡继荣教授认为,要求促成建立包括法律、反腐、问责、信息透明、民生、可持续发展等相关指标的国家治理作用评价体系,使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的作用得以体现。

        (五)关于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1.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内在关系。包括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关系的理论基础、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与组成国家治理的各个部分的互动机制,以及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内在关系的历史规律等。
        2.国家审计参与国家治理的方式与路径。如国家审计的国家治理责任、国家审计治理边界的合理界定、国家审计的成本与预算约束、国家审计的效率和实施效果、完善审计公告制度等。
        3.改革创新国家审计管理体制。如中央政府审计与地方政府审计的关系、国家审计机构与国家运行机构的关系。
        4.国家审计人才培养。如国家审计人员审计能力培训、国家审计人才的培养、结构和教育体系。
        5.各国的国家审计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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