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计厅:强化“村官”审计 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30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村官”是农村基层的当家人,也是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领头人。强化对“村官”的监督管理,不仅关乎村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同时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审计机关开展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了规定,进一步拓展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层次,扩大了国家审计的监督范围,对当前农村的反腐、改革和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我国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探索对村集体经济的审计,并逐步开始对村级组织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2002年,《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明确规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单位负责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6年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以村级财务收支审计、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这些制度实施以来,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违法案件,遏制了村干部的腐败之风;规范了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制度,促进农村民主决策程序不断规范化;强化了村干部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有效地推进了农村基层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形势和农村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家对“三农”工作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力度越来越大,农村集体经济飞速发展,新农村建设巨大地改变了农村的面貌和农民工作生活的方式。特别是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一些涉及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需要政府加强对农民权益的保护,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一直以来,对村集体经济和村干部经济责任是农业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职责,在新的形势下,推进和深化这项工作也存在着一定的瓶颈,比如农业部门审计力量不足,专业化程度有差距,审计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同时,农业部门作为一个职能管理部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也会使不少人对其公平公正性产生疑问。

    《实施细则》规定,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审计机关可以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这对国家审计机关开展这项审计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进一步强化了对村集体经济和村干部监督和制约,对于深化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深远的意义。首先,国家审计机关有更强有力的执法权威性,能够有力地查处问题,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其次,审计机关有更高的独立性,能够保证公平、公正地处理和解决问题,维护农民的根本权益。再次,审计机关有着更强的专业性,并能够结合审计工作,进一步推进各项政策的落实,完善国家治理机制。

    规范和加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农村基层建设的重要措施。《实施细则》的实施,必将有利于促进村干部更加廉洁自律、为农民办实事,有利于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也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