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审计厅厅长戴克柱谈《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31日】
【来源:安徽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两办《规定》)颁布实施后,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在总结经验、广泛调研、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出台,是对两办《规定》的细化和补充,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实施细则》共分八章六十条,既合理界定了审计对象,细化了审计内容,规范了审计评价,又进一步完善了审计报告体例,强化了组织领导和结果运用,内容贯穿于经济责任审计活动的全过程。
    
    应当说,《实施细则》是在适应新形势、面临新任务、迎接新挑战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不久前,安徽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推进审计扩面”的决策部署,明确提出“力争经济责任审计对象5年任期内轮审一遍,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目标。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结晶,也与《实施细则》的要求高度契合。《实施细则》出台,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系统解答了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惑问题,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实施细则》的施行,必将对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整体水平、推动我省审计工作科学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出台《实施细则》的重大意义,至少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第一,有利于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实施细则》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综合性强、权威性高,把组织监督、纪检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国资监管有机结合起来,使监督制度更加完善,监督手段更加有效,有利于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建立健全。
    第二,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审计机关按照两办《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大审计力度,更好地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有利于提高审计法制化建设水平。审计机关以《实施细则》的出台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注重审计质量控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有利于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
    
    当前,全省审计机关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实施细则》的热潮,原原本本学习《实施细则》条文,准确把握其精髓实质。一是结合省两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皖办发[2013]26号),一并贯彻落实;二是对执行《实施细则》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研讨交流,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如遇到重大问题,要随时向审计署请示;三是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将提高审计质量的要求贯穿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过程;四是以全省审计机关“环境优化工程年”活动为载体,按照省厅党组提出的“提面、提质、提效、提能”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迈上新台阶。
    
    安徽省紧紧围绕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审计实践出发,不断探索、创新、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2008年至2013年,全省共完成对6630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90.32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 510.9亿元,损失浪费金额7亿元;根据审计结果,撤职降级、处分和移送处理人员66名。经济责任审计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我省审计工作转型升级的主要战场。
    
    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长期以来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特别是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经济责任审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张宝顺书记多次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经得起审计。王学军省长专程来省审计厅调研,要求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并亲自担任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2011年8月、2013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两次专门就经济责任审计出台规范性文件,力度前所未有。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按照审计署的部署和要求,我们勇于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安徽特色经济责任审计之路。
    一是审计机构不断健全。全省16个省辖市和102个县(市、区)均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专门机构,共配备专职审计人员460名,领导干部均实现高配。省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按实职副厅、4名副局长均按实职正处配备,行政编制也由最初的10人增加到25人。人员机构的充实为有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坚实基础和有力支撑。
    二是审计对象不断拓展。从1985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企业厂长(经理)调离经济责任审计,到现在覆盖市厅、县处、乡科、乡村(社区)等所有级别的审计对象,全面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同时建立了审计对象数据库,实行分类管理,有步骤地扩大审计覆盖面。
    三是审计内容不断深化。从最初的单纯审计财务收支,发展到围绕“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条主线,根据不同类型领导干部履职特点,区别把握审计重点,突出关注政策执行、经济决策和内部控制情况,紧扣责任进行评价,实现财务收支型审计向绩效型审计的转型。
    四是审计方式不断改进。离任审计、任中审计和任前审计协同推进,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审计同步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类型审计结合进行,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普遍开展。2013年,我厅还开展了社会审计组织实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试点,为探索购买社会服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积累了有益经验。
    五是审计制度不断完善。已经形成了以《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和省两办三个意见为核心,涵括任前审计、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会议制度、归口管理、计划管理、审计程序、操作规范、审计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的制度体系,逐步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六是审计成果不断提升。每年对省本级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总结,报送省委、省政府,向省直有关部门通报,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和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监督提供重要参考。坚持标本兼治,努力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研究解决和预防问题的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揭露和查出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厅实施的某集团原董事长经济责任审计,移送案件线索38件,涉及24家单位、33名相关人员;某市原市长经济责任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使包括1名副厅级干部在内的18人被立案查处。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把经济责任审计纳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布局,中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对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省委省政府也要求我们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实行审计全覆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安徽省审计厅党组坚定十二五上水平、十三五大发展的战略目标,继续以深化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提面、提质、提效、提能”为主抓手,大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是提高审计覆盖面。要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审计全覆盖的要求,贯彻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力争经济责任审计对象5年任期内轮审一遍,省本级力争五年内对316名审计对象实现审计全覆盖。省审计厅今年计划安排了44名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比去年实际实施项目增加30个。同时要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加强对市县政府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耕地、林地保护情况审计,推进对部门单位内部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二是提高审计质量。要规范党政主要领导、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等不同类别审计对象的审计内容,统筹把握审计重点,科学进行评价,依法界定责任。要坚持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分类别形成比较完善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在审计扩面的新形势下,努力做到同一类别、同一层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评价标准具有一致性和可比性。要规范审计结果报送形式,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有关经济决策、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和案件查处过程中的有效运用。
    三是提高审计效率。要创新审计方式,强化任中审计,推广不同类型项目的结合型审计,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巡视等工作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和方式,节约审计资源。要科学组织审计,优化资源配置,改进审计现场管理,倡导现场清理资料,明确各关键环节时限,提高工作效率。要稳妥推进授权审计,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择优方式,公开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具体实施省属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四是提高审计能力。要大力实施“环境优化工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好干部标准,加强评优与用优相结合,优化审计干部成长环境。实行重大审计成果激励制度,完善审计领军人才、审计能手、优秀主审考评办法,建立健全工作实绩量化考核机制。推广审计实务导师制,激励审计干部加强审计业务技能学习,加大审计专业人才、四手人才、青年人才培养,提高“会查、会讲、会写”能力。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双向选择,积极拓展审计干部成长成才空间。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