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哪些具体要求?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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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以及干部考核评价等规定,结合地区、部门(系统)、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审计评价。对审计过程未涉及、审计证据不适当或者不充分的事项不作评价。

    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一般包括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业绩、主要问题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重点关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和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关注任期内举借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等重要事项,关注领导干部应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

    审计评价可以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包括进行纵向和横向的业绩比较、运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指标量化分析、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或事项置于相关经济社会环境中加以分析等。

    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审计内容和审计评价的需要,选择设定评价指标,将定性评价与定量指标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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