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浅谈如何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审计监督职能
刘平(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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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审计是实现国家治理和社会法治、保障民主民生的重要途径。如何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计实践,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做好新形势下的审计监督工作,是时代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使命,也是当前审计机关一项非常重要的政治任务。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现实和全局出发,借鉴世界法治经验,对近现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它既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划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我国法治经验的理论追求和升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法治建设上的体现,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
    
     二、在审计工作中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作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的审计部门,依“法”治“审”,依法审计,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首要任务。审计工作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来进行,通过依法审计独立进行审计监督,跟进财政资金运用的全过程,不断发现问题、揭示矛盾、查处弊端、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政府各部门更好地尽职尽责,推动国家各项政策有效实施,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适应新时期审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重叠加阶段,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因此,做好新形势下的审计工作,迫切要求审计机关全面深入理解和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切实做到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增强服务大局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坚持一手抓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一手抓反腐倡廉和推动深化改革,结合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实事求是地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客观审慎地做出审计处理和提出审计建议,更好地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提高审计机关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手段。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行政的核心,是审计执法秉持的基本原则。我国宪法明确了审计的地位和职能,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因此,审计监督是国家审计机关为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依法独立进行的监督活动。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质上是国家依法用权利监督制约权利的行为,依法审计是审计“二十字方针”(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基本要求,是维护国家财经纪律的根本保证,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念体现在审计工作中的具体手段和衡量标准。只有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认真履行宪法和审计法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审计行为,不断提高审计机关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实现审计目标和任务的基本要求。审计的权力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国家审计的根本目标,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障国家利益、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审计的首要任务。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听取审计署年度工作汇报时强调 :“审计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的重大职责。要加强依法审计,实行全覆盖监督,切实看住管好公共资金。”这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的要求,也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审计的期望。因此,审计机关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密切关注整个经济运行安全、财政、金融、民生、国有资产、能源和资源环境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密切关注经济问题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提出对策性建议,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三 、如何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强化审计监督职能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审计监督工作的方向和依据,依法审计是我国国家审计最核心的法理精神和最根本的法理指南,它贯穿于从法律赋予审计监督权利的起点至审计监督对法律负责的终点全过程。
    
    坚持依法审计。依法审计是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力,是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条规定:“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要求审计机关在执法中既要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也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和审计处理、处罚,认真履行宪法和审计法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审计行为,加大执法力度,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执审为民。审计的根本目标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树立执审为民的观念,就是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必须把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始终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各个方面,把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自已工作的切入点,把维护好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严肃财政法纪和做好审计服务为目标,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理念,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做好审计执法工作,切实加大对民生资金等公共资金的审计监督,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注重发现涉嫌违纪或者犯罪的案件线索,加强与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使民生资金真正成为“高压线”,谁也不能碰、谁也不敢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公平正义。国家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评判者和监督者,是充分体现公平正义理念的职能部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是审计工作的基本准则,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秉公执法、求真务实、维护公益、摒弃邪恶、弘扬正气、克服己欲、排除私利,坚持合法合理原则、平等对待原则、及时高效原则、程序公正公开原则,实现“阳光审计”,最大限度地将审计权限的行使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提高审计监督的公信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坚持服务大局。审计工作服务于以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为内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这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就是服务大局。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明确要求“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要求审计人员立足本职,牢固树立服务大局观念,将党和国家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作为工作重心,将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作为审计重点,全面正确的履行职责,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市场治理和政府治理中的作用,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坚持党的领导。审计工作离不开党的领导,只有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在党的监督理论支撑下,在党的坚强领导和支持下,审计监督工作才能掌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才能有的放矢的顺利开展工作,实现更广范围和更高层次的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审计机关在审计监督工作中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审统一起来,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审计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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