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报:国家审计进入“全覆盖”时代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7日】
【来源:中国会计报】
字号:【大】 【中】 【小】
    一份被誉为“我国审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近日出台。之所以称其为“里程碑”,是因为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公布的全国性审计工作意见。

    这就是国务院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意见》的公布,使得我国审计制度在几方面有了新的内容。比如,对审计全覆盖作了更为制度化的规定、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作了进一步的深化、要求进一步充实审计队伍等。

    审计“全覆盖”首次写进政府文件

    《意见》出台后,迅速在各个媒体平台得到转发。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李雪在他的个人微信平台转发并评论道:政府审计发展的好机会到了。《意见》全文有两个“探索”让李雪印象尤为深刻,即探索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探索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

    李雪告诉记者:“这是与时俱进的两个‘探索’,它针对的是我国目前存在的环境恶化、资源浪费和政府审计独立性差等重大的社会与经济问题,期待后续能有更多具体政策出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意味着国家审计范围的扩大,也意味着今后国家审计会更加注重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比如要大力推动环境审计的发展。”记者也发现,这份文件为国家审计带来的不仅是审计范围的扩大,还包括审计“全覆盖”这一全新内容。《意见》提出,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接受审计、配合审计。其中,个人纳入国家审计范围是审计制度的重要创新。

    审计署副审计长孙宝厚在为公众解读《意见》精髓时,也对全覆盖审计进行了解释。他说:“审计的不仅仅是会计资料,还有业务资料以及管理资料。这里面不仅包括了单位,也明确提到了个人。举个例子,如果一家民营企业使用了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那么,其就必须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如果个人使用了国家的科研资金,其也必须依法接受审计。”记者了解到,从上世纪80年代初国家审计机关建立以来,国家审计范围在不断地扩大与延伸,业内人士将其总结为三个大的阶段,即早期的财政收支等货币性审计、中期的人员性审计和后期的政策性审计,最终完成了“审计监督全覆盖”。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刘启亮认为:“审计‘全覆盖’制度代表着国家审计迈出了一大步,这不仅可以充分发挥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同时与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相吻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中介审计机构再迎利好

    目前,受审计力量和人员素质的限制,国家审计机关还未达到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

    因此,《意见》也提出,有必要通过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强化审计队伍建设等措施来实现审计监督的全覆盖。

    “探索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是让李雪印象深刻的两个“探索”之一。《意见》第十八条规定,根据审计项目实施需要,探索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

    曾担任过政府采购办主任的山东省青岛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处长谢宜豪说:“政府购买服务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重要内容,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执政水平、促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刘启亮认为,这可以称为一种“审计外包”行为,其有三方面的现实意义,即节约审计成本、解决审计独立性问题、向市场经济迈进。

    但是,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的简单结合可能会存在不透明、不规范、暗箱操作等问题。对此,刘启亮提出,要加强对审计机构的监管,比如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分类监管,同时要通过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做到政府采购审计服务行为的公平、公开和透明。

    李雪建议,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的具体内容、相关工作流程及监督管理责任等;建立委托审计档案资料,及时记录购买社会中介审计服务情况;充分重视并利用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意见书,对中介机构审计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落实。

    谢宜豪则建议,中介审计机构应为此做好以下几点准备:一是树立市场意识,依法公平参与;二是树立诚信意识,谨守职业道德;三是树立质量意识,提高执业水平;四是增强责任意识,优质高效服务。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