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办从细节入手改进会风会纪切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30日】
【来源:审计署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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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针对“不严不实”问题,从细节入手,制定了《审计署成都特派办全办大会管理办法》,规范机关会议管理,切实改进会风会纪,将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制度化、长效化,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

一是明确会议原则。《办法》结合“三严三实”要求,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入手,本着规范高效、精简节约等原则,对控制全办大会召开次数、确定会议主题、简化会场安排等作出明确规定,对该办进一步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起到了基础性作用。

二是细化组织管理。针对以往大会组织上存在的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晰、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办法》对全办大会分类及分工管理、会议通知、会务准备等3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如:细化会议分类,明确主办和承办部门职责,尤其是细化了大会会议程序,从发布会议通知到会场安排、会场布置以及会场服务等方面均作出了详细规定,使《办法》成为大会组织者的操作指南,有效提高了办会质量,规范了会议服务程序。

三是突出纪律监督。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场纪律的通知》(2015年审计署信笺36号),该办结合办内实际,在《办法》中重点就加强会议纪律提出了严格要求,明确规定会议期间要严格履行签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严格服从会议组织人员的统一指挥,严格遵守会场秩序和保密规定。强化全过程管理,各部门负责人不仅要作好表率,而且要加强对本部门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会议主办部门要适时对会场纪律进行抽查。办公室建立全办会议台账,登记会议名称、主题、出席情况等,不定期对重要会议参会人员考勤情况进行通报。此外,该办还根据《办法》中的有关纪律要求,制定了《会议守则》并制作成标示牌,提醒大家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办法》还就有关责任进行了明确。如:规定会议主办部门对会场纪律负管理责任,参会人员对自身违反会场纪律的行为负直接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参会人员的会场纪律负领导责任。会场中如出现违反会场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办法》还规定将违反纪律情况纳入处室和个人年终考核,建立起了抓落实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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