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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审计厅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作出安排
【时间:
2008年12月10日
】 【来源:甘肃省审计厅】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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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署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安排意见》和甘肃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有关安排,甘肃省审计厅制订了《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方案》,明确了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向陇南、甘南等10个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批转了省审计厅的这一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单位配合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
审计工作方案明确此次审计的重点是灾后恢复重建物资和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情况,重建政策实施,重建规划落实,重建工程质量及工程造价决算,项目建设单位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等。
为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取得实效,甘肃省审计厅专门成立了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目前,省审计厅正在组织对全省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情况进行审前调查,其他各项审前准备工作也在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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