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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投资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
 
【时间:2009年10月26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日前,云南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专题听取了省审计厅关于2008年全省新增中央预算内扩大内需投资审计调查及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在充分肯定前一阶段工作所取得良好成效的同时,对下一步审计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

    根据省政府对新增全省的中央扩大内需投资资金实行全程跟踪审计的要求,云南省审计厅于去年12月初迅速进行了部署,与省监察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发文,提出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审计机关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审计监督的首要任务来抓,要迅速将中央新增全省的投资项目列入年度审计计划;今年4月至5月份,组织全省机关对省本级和16个州市、107个县的547个项目中央新增预算内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覆盖面为30.71%,涉及金额53.54亿元。针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了审计调查建议,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调整或纠正,达到了“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的目的。

    李江在听了汇报后指出,党中央作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是云南省增速发展的重大机遇,省审计厅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二、三季度中央扩大内需投资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一是要体现联动性。建立全省审计机关之间的联动机制,及时沟通、上报审计情况。二是要提高时效性。在当前形势下,为了充分体现投资项目的拉动作用,审计机关一定要认真研究与思考如何在较短时间内,提供客观、真实的审计结果,不断提高审计的时效性,为经济政策落到实处服务。三是要注重创新性。要积极探索开展专项审计与跟踪审计相结合的审计路子。四是要发挥建设性。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从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层面提出建设性意见,让审计结果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云南省审计厅把李江的重要指示传达到全省审计机关,并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思路,完善措施,扎实做好下一阶段扩大内需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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