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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
 
【时间:2020年04月02日】 【来源:宁波市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2019年12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宁波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总体部署推进情况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2019年4月,郑栅洁书记在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上明确指出,审计发现问题是前提,整改问题是关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一把手”要签字背书、主抓直管,审计机关要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9月,裘东耀市长在全市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凝聚共识,增强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对标对表,提升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效性;落细落实,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执行力”等要求。

(二)市直相关部门加强跟踪督查。一是市政府督查室于2019年7月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并邀请市人大财经工委等单位,对已到整改期审计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联合督查,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市审计局依托审计整改督查系统,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实行挂销号管理全覆盖,做到逐一跟踪、核实、督促整改,并加强对市直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考核管理。三是按照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专题布置的要求,及时向问题整改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市审计局与问题整改单位加强沟通、答疑和督促,并及时抽查核实,对一时未能完成整改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制定针对性的措施。

(三)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相关区县(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强,大多数单位专门召开了审计整改专题会议进行布置;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按时反馈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提升整改成效。另外,2018年度,市直单位有25个审计项目的审计整改情况在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告。

二、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共六个方面56个问题77个具体事项,其中应整改事项51个,需在今后工作中予以规范的23个,需通过完善体制机制争取条件整改的事项3个。截至2019年10月15日,应整改事项中已整改到位37个,正在整改中14个,经过整改共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资金5157.05万元、调账处理或归还原渠道资金122551.77万元、纠正管理不规范资金34623.51万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45项。主要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本级预算执行方面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1)项目未实现信息化动态管理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于2019年8月正式启动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首期主要开发建设预算项目库等系统模块,争取于2021年编制部门预算时得到应用。

(2)预算绩效管理仍存在不小差距的问题。市财政局通过细化项目具体内容、明确内部职责、调整系统设置等手段强化绩效审核;增加预算评价项目数量直至实现全覆盖;已完成海绵城市补助资金支出11亿元,将8695万元资金及时调整至实施进度较快或新实施的项目。

(3)转移支付管理还不完善的问题。市财政局根据甬党发〔2019〕59号实施意见的要求,力争2020年市级预算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对结转2年以上的资金进行清理并收回;同时将结合财政系统建设实现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实时监控。

(4)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幅度较大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完善了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功能,加强动态监管;严控预算追加或调整等。

(5)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按规定将市级各部门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等收入转列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明确相关专项基(资)金预缴款未返退项目结算清算完成的截止日期;挂账多年的其他资金1654.36万元已按规定上缴国库。

2.关于开发园区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1)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年初预算经费编制不够细化、指标调剂比例较大、相关资金执行率为零的问题。高新区财政部门于2020年开始将上年结转完整纳入预算编制; 已清理收回21个项目0.58亿元预留经费结余;细化预算编制,控制或减少不同预算科目等调剂; 对资金执行率为零项目,已支出8684.19万元、已收回统筹使用581.10万元。

(2)预算编制内容不全面或不够完整、个别预算调整不合规定、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为零的问题。杭州湾新区财政部门已明确了相关预算的单位及收支范围、主要用途等内容;明确预算追加、调剂等程序和审批权限;有95个项目已支出3450.24万元、已收回指标金额63679万元,同时提高了考核标准并加大通报力度。

3.关于重点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1)部分专项资金当年使用率低的问题。涉及市体育局、原安监局的14个项目中,有8个项目已完成支付或正在决算、5个项目正在加快完成或向市财政申请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截至2019年9月底,已支出1422.11万元,市财政收回197万元。

(2)结余资金长期未清理的问题。涉及市体育局、市人力社保局的人才专项经费、专家服务基层费等结余资金共60.3万元已于2019年7月按要求上缴市财政;经市财政局同意,就业专项资金历年结余1563.26万元已分别用于支付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存放经办创业担保贷款的鄞州银行。

(3)部分业务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问题。涉及原市安监局3个项目均已提交验收报告并完成验收;涉及市体育局的7个课题已于2019年10月中旬全部完成。

(二)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1)亩产效益评价结果未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中得到落实的问题。相关部门已起草了相关的实施办法,但因涉及政策权限,需经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明确。

(2)部分行业协会会费未按标准降低的问题。涉及5家单位的14个行业协会,都已按规定标准降低了会费。

(3)涉企保证金清退不及时的问题。余姚市已退还45家企业共2330万的3年以上应付工资保证金;3家单位已清退1644.71万元、没收并将上缴以前年度收取的保证金0.3万元。

2.关于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1)精准救助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区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257名救助人员按规定办理了手续并落实了相关补贴,对个别失联人员进行了备案。另外,分别移送至各区县(市)纪委的问题线索,经各地纪委查实后已给予22名人员问责处理,其中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提醒)谈话12人次、通报批评8人;追回了扶贫资金39.72万元。

(2)动态跟踪不及时的问题。目前已追回违规享受的低保金及残疾人两项补贴40.27万元,并开展了定期复核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有88户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已在审计期间退出救助保障;目前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操作系统平台正在升级中。

(3)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目前全市已建立“一站式”即时结报系统,医疗救助已实现即时发放;已追回3人先行使用应急救助资金共47.28万元;对占用部分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人员已作出了调离出纳岗位、行政记过、扣除一个季度考核奖的处理。

(4)政策措施不完善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积极调研,或待国家相关政策修订完善后,相应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三)民生和其他专项资金方面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1)财政性资金大量闲置的问题。北仑区的3亿元安居工程资金已存放于规定的银行,其中2.66亿元已于2019年上半年支付使用;截至2019年10月15日,镇海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累计结存金额已下降至6500多万元;大榭开发区已收回4128万元未使用资金,除767万元已下拨用于商住楼改造外,其余3361万元将按要求上划市财政。

(2)安置房、公租房空置现象仍存在的问题。北仑区2019年已经安置向家、大路村等拆迁户住宅266套,另外将于2019年底前安置通山、书院村100余户拆迁户安置购房;镇海区保障性住房实际分配入住已达1451套(共1525套);大榭开发区已新增实物配租家庭约77户、与企业签订了44套房屋的转让协议,同时加大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上述区域的余下房屋将用于今后的拆迁安置。

(3)个别地区棚改拆迁年度目标未完成的问题。截至2019年10月15日,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管委会相关街道已与149户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完成了2018年未完成的改造任务。

(4)保障房全过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镇海区23户不符合条件的住户均已退出公租房,35户的11.39万元住房补贴已退回、未收的房租已基本收缴;北仑区56户家庭已全部补缴租金。

2. 关于市中心城区公共厕所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1)公厕配置布点不够均衡、公厕男女厕位比不达标的问题。新建改建公厕指标中,江北已全部竣工,鄞州和镇海分别竣工12座和4座,完成率达60%;同时已新增落实开放60家店铺内部卫生间作为补充。市环卫部门已将男女厕位比的相关要求纳入了新拟定的公厕建设标准,在征求属地意见后予以发布,目前部分公厕改建已完毕。

(2)未严格执行“先建后拆、拆一补一”原则的问题。涉及的相关区县(市)的公厕已投入使用或列入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等配套计划。

(3)公厕养护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相关公厕的区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已对损坏设施维修、菜场公厕等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加强了日常检查考核。

(四)政府投资项目方面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项目管理不够精细的问题。中兴大桥及接线项目已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进度款按每月进行了计量。

2.投资控制缺乏有效手段的问题。经相关部门、单位协商,明确了轨道1号线望春桥站约502万土地赔偿金额由属地政府承担,建设单位也将在编制后续工程的前期方案时尽量避开带拆大型建筑物;完善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变更程序。环城南路东段项目主管部门已要求相关属地政府尽快落实并理清各项征拆资金。

3.项目招标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三门湾大桥及接线等项目的建设单位分别通过加强内部各部门的对接、沟通,加大清单审核力度,修订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加强管理等方式进行整改落实。

4.合同履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三官堂大桥及接线工程等项目的相关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分别通过与项目施工等单位、人员进行履职约谈、督促履行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完善相关资料、加强管理等方式进行整改落实。

三、尚在整改和整改困难问题的原因及下步措施

从有关部门和单位反馈的整改情况来看,审计发现的大部分问题都已整改。但部分问题的整改仍在持续推进,尚需一定的时日。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地方政策措施需视国家宏观政策的修订情况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问题的整改受客观或外部条件的制约,需要一定时日或相应的决策程序;三是部分问题涉及同类项目之间的协调平衡,需要专题研究解决。

市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问题的整改落实。一是分类施策。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问题,缩短相关流程,尽快整改到位;对受客观或外部条件制约,或涉及上级部门协调、政策完善的问题,加强沟通协调,作好前期准备,待条件、时机成熟后,稳步推进整改。二是跟踪督查。市政府相关部门紧盯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提升问题整改的时效性和实效性。三是建章立制。对审计反映的问题,有关单位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认真分析问题根源,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防止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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