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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9日 字体:[ ]

索 引 号 00001854-5/2022-00022 来源机构 审计署 > 法规司
标    题 审计署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生成日期 2022年03月28日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主题词
内容概述

审计署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审计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较好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审计署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大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有力有序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组织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要契机,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并内化为工作动力。二是坚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督办台账制度和跟踪督办机制。三是加强对地方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指导,集中归口管理请示报告工作,做到上下贯通、集中统一。四是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审计事业全局中统筹谋划。全面系统总结2016年至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果与经验,研究部署“十四五”时期全国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印发《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审计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审计署2021年度审计法治工作计划》并推动落实。五是持续推动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二、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高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开展审计监督。一是保障中央政令畅通和项目落实落地,深入开展重大政策和重大投资审计。组织对宏观、产业、微观、改革、社会5大政策开展跟踪审计,重点关注“六稳”“六保”、财政直达资金、减税降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情况。审计署和省级审计机关审计重大投资项目100多个,深入揭示项目进展缓慢、高估冒算、多列支出等问题。二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深入揭示重大经济风险隐患。紧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金融风险外溢、国有资产安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始终把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三是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审计力量下沉基层。组织全国开展就业、养老、医疗、住房、教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民生审计项目200多个,重点关注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发现滞拨截留、应保未保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四是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着力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落实情况。严肃查处部分债务沉重地区自2015年以来违规动用财政资金购置修建楼堂馆所的问题,相关情况已由国务院办公厅公开通报。五是加强权力制约和反腐倡廉,严肃查处重大问题线索。六是推动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建立形成计划、实施、审理、整改的工作闭环。

三、注重发挥监督合力,深化与纪检监察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

与纪检监察等机关持续深化协作配合,完善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与纪检监察等机关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及时移送审计发现的重大线索。二是推动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建立数据共享合作机制,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提供党的十九大以来的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报告等材料。三是协助加强检查考核。选派骨干参加中央巡视、中央纪委专案工作;积极配合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和第八轮巡视工作。

四、健全审计法律规范,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审计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践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快推进审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使审计各方面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一是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完成审计法修订。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0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二是与时俱进清理完善规章制度。协调有关部门清理可能影响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履职的规章制度85件;出台、修订和废止审计机关内部规章制度10多项,包括: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修订《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密切关注审计延伸调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印发《审计署办公厅关于省级审计机关向署报送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落实新修订审计法有关要求。三是强化实务指引。组织完成《财产保险公司审计指南》以及国有企业等3个审计领域法规向导的制定修订工作,研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五、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提升决策水平。一是审计署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民主科学的议事决策机制。重要事项决策一律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经集体讨论决定。二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审计报告和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坚持依法审理、严格把关。三是制订制度文件、对外签订合同之前,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四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全年共征求专业法律意见200余次。五是积极发挥特约审计员咨询作用,在审计法修订、年度审计计划制订等工作中,听取、吸纳特约审计员的意见建议。

六、强化审计权力制约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依法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倒逼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的提高。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审计长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全年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6件。二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署管媒体公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计结果公告等;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334件,答复署门户网站公众咨询247条。三是积极推进审计署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目前已将署党组审核确认的《审计署权责清单》报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批准。四是注重加强自我监督。对部分特派办和省级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加大通报力度,狠抓问题整改;对8个特派办分党组开展党的十九大以来第四轮巡视;对6名署管领导干部、3名审计厅厅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积极开展审计署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五是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442起,对复杂疑难案件积极借助外脑深入研究,依法妥善作出复议决定;应对行政诉讼案件14起,法院已审结12起,全部胜诉。六是平稳有序做好信访工作。健全信访登记台账、理顺处置流程、及时跟踪督办,全年共接收处理信访事项9097件(次),稳妥推动群众信访诉求得到合法有效解决。

七、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审计意识和能力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深入开展新修订审计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印发宣传提纲、举办视频培训班、组织编写释义,推动审计人员、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把握新修订审计法。

二是加强法治培训教育。举办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班,提升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审计能力;将依法审计纳入审计署党校课程体系,邀请系统内外专家学者讲授法治相关课程,向市县审计局领导干部和审计业务骨干宣讲审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南。三是多渠道提升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能力。组织全署审计干部参加全国普法办举办的线上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活动,组织宪法宣传周、观看庭审视频等普法活动,相关活动情况在中国普法网登载。审计署4家单位被评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集体,3名同志被评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2021年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2022年,审计署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宣传实施新修订审计法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审计人员更加自觉地依法审计,恪守权力边界,聚焦主责主业,做实研究型审计,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奋力推动新时代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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