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审计署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2日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进行编写,采用了通知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有关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月1日起至2019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审计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审计署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紧扣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加大审计工作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水平,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较好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在促进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促进建设法治机关、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作用。

(一)聚焦新《条例》精神,及时修订并完善内部相关制度。一是新《条例》颁布后,认真组织学习,准确把握新精神、新要求,全面细致地对《审计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进行了梳理,着重对规定中主动公开流程和依申请公开协作机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二是及时对审计署门户网站上公布的《审计署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审计署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进行了修改,确保做好制度层面、执行层面的有效衔接。三是严格按照新《条例》各项要求办理和受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二)聚焦法定公开内容,推动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法定公开主要内容全面公开。机构改革后的审计署职能、内设机构等经批准后第一时间在署门户网站上公开,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审计署部门预算、决算按照财政部要求及时在署门户网站上公开,受到社会一致好评;统计信息、发展规划方面的信息,通过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新闻报道和编制公开发行的《中国审计年鉴》等方式进行及时公开;其它适宜以数据方式呈现的法定公开内容详见“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二是特色内容主动公开。根据加大履职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的要求,审计署全面及时公开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全年发布审计结果公告10期,涉及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三大攻坚战推进情况等方面。三是推动完善公开长效机制。围绕审计署公文办理流程,强化源头控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在公文办理环节明确公开属性,把国办相关规定和要求宣传到位、解读到位、落实到位,做到应公开公开、不公开有依据。

  (三)聚焦质量效率,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一是注重提高答复质量。完善答复用语,确保表述规范、清楚完整,防止因关键内容过于简化导致申请人不解、引发重复申请。如,将原来“属于国家秘密”的简单表述改为“已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二是注重提升满意程度。加强与申请人沟通,针对申请人的疑问和不解,详细介绍答复的理由和依据,消除申请人的疑问,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申请和行政复议。三是注重优化内部流程。不断总结经验,优化内部办理流程,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和分工,加强沟通协作,提高办理效率。通过这些措施,2019年收到的申请数量较2018年明显下降,由231件下降到41件,其中一群体性申请由100多件下降到10余件,平均办理时间也有所缩短。

  (四)聚焦基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和优化。一是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有创新。在主动公开方面建立了从签发到上网直接的传送机制,打通了公开的“最后一公里”;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对一人多份申请表不再合并答复,而是分别答复,使申请事项件件明晰、查找便捷;充分利用依申请公开在线办理渠道,将各类答复模板和案例进行梳理,供承办单位使用,办理效率明显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平台有优化。完成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数据迁移工作,信息的完备性、可检索性更强;规范了主动公开增量的分类认定和加载操作;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在线办理系统的各项功能。

   此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虚心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全年没有收到相关投诉和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审计署根据新《条例》精神及时改进和完善了内部主动公开流程,在关键的发文环节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目前,应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已全部公开,未公开的均附有不公开的依据和说明,同时《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这项重要的公开内容做到了能公开尽早公开,远远少于20个工作日的相关要求。全年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970条,其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详见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12

规范性文件

28

2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6

2653.6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审计署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加强与申请人沟通,有效减少了申请人的疑惑和误解,避免了大量重复性申请,收到的申请数量大幅减少,全年收到申请共计42件,其中41件已办结,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审计署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数量较上年明显下降;提起行政诉讼数量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2

0

7

0

19

0

0

0

0

0

4

0

0

1

5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审计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已经改进,有的正在改进,有的还需进一步研究解决。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内部制度不够完善,公开流程中仍存在薄弱环节;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员参与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三是依申请公开渠道有待更加丰富和便捷;四是对未公开信息的审核工作做得还不到位。

针对上述的前两个问题,审计署在新《条例》出台后,对内部制度进行了针对性改进,使制度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同时通过对新《条例》的宣传和相关内部制度的实施,全员主动公开意识已有明显提高。针对第三个问题,目前正在策划在线申请渠道建设方案,力争有显著改善。第四个问题将积极研究,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审计署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原文件下载:审计署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