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次实行被审计单位报告整改情况并接受满意度测评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4日】
【来源:四川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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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审计厅厅长陶志伟受省政府委托作《关于四川省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问题整改报告》),同时,文化厅和商务厅负责人报告本单位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次会议,听取三个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尚属首次。不仅如此,12月1日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对文化厅和商务厅的两个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今年1月,省委办公厅转发省人大《关于完善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将逐步开展对审计整改报告的满意度测评,满意与基本满意未过半的,省政府及相关被审计单位应当继续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根据这一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监督的方式、程序等开展了积极探索,并决定在此次会议上,首次尝试听取两个部门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今年7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四川省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提出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和责任追究、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深化审计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大督促和推动审计整改的力度,聚焦突出问题规范财政预算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审计结果和处理情况公开,责成相关部门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总体上看,今年7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陶志伟厅长在《问题整改报告》中披露。《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报告附件清单所列问题120项,截至9月底,完成整改78项,基本完成整改21项,正在加紧整改21项,已收缴财政、追回被挪用套取资金26.83亿元,促进财政资金拨付使用和盘活、整合资金160.89亿元,核减高估冒算工程造价83.72亿元,采取调整账务等其他方式整改236.36亿元,促进建立健全机制制度67项,追究刑事责任和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298人。 (夏明 李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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